中國以農立國,農民的人口數量占據是相當之大的。工資這個概念,我想對於任何一個人都並不陌生。因為它與每個人的生活都息息相關。
但是在發生拖欠工資的時候,我們如何才能運用法律武器去保護好自己,特別是勤懇的農民階層。那麼,農民工怎麼樣討薪呢?
01
農民工討薪八大途徑
1、先協商先爭取協商解決。協商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要聯合起來,可以選出代表協商;
要主動亮出證據,並注意通過錄音等方式保存協商記錄;
講明政府和法律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處罰,讓老闆對我們心生敬畏。
2、撥打12333、12348、12351
當農民工兄弟不知所措時,別怕!這時候,你可以撥打這3個電話,諮詢並獲得維權幫助:
12333: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的熱線
12348:司法部門的熱線
12351:工會組織的熱線
3、申請調解
如所在單位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可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請注意,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必須由工會代表擔任!
4、找工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是工會職責所在
遭遇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可撥打工會「12351」維權熱線,或前往工會幫扶中心、工會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工會可以直接出面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或者協調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解決;需要打官司時,工會還會提供專業法律援助。
5、找政府
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可撥打勞動保障監察部門「12333」熱線,登錄當地社保部門官網,或直接前往當地勞動監察機構投訴
投訴時要注意:
拖欠工資行為須是2年內發生;
查清隸屬關係,到單位所在地的監察機構投訴;
投訴書面材料要說明姓名、性別、身份證明、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繫方式,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說明被拖欠工資的事實和要求足額支付工資等投訴請求事項;
如果不會寫投訴書面材料,也可以口頭投訴,由接待人員記錄,經投訴人確認無誤後按手印。
6、申請仲裁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現在,各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開闢了爭議處理「綠色通道」,對欠薪爭議案件優先受理、開庭;及時裁決、結案。
7、打官司
分三種情況:
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8、申請免費法律援助打不起官司的討薪農民工,可以向欠薪的老闆和單位所在地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請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免費幫你打官司。
申請時要提交:
身份證明材料;
經濟困難的證明;
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02
討薪小技巧
第一招:要依法維權。實踐中,一些農民工採取過激的方式,希望引起社會關注,從而達到解決問題的目的,不但使自己陷入違法的境地,而且往往事與願違,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
第二招:要保留證據。運用法律手段討取薪資,證據是關鍵。農民工在討薪過程中要注意搜集以下證據:
一、討薪過程中可以使用的證據種類
1、勞動者來源於用人單位的證據
(1)具備用人單位公章的勞動合同;
(2)具備用人單位公章的給農民工的欠條;
(3)具備包工頭或工長簽名的欠條;
(4)單位工資單、工資表、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最好有單位公章或財務章);
(5)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的單據或記錄等(最好有單位公章或財務章);
(6)工作證、服務證、工作胸卡、工作服、工作標記等證明身份的證據材料;
(7)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最好有單位公章或財務章);
(8)印有勞動者名字的考勤記錄、考勤本(最好有單位公章或用人單位領導簽字);
(9)和用人單位領導關於工作情況的視聽資料(錄音、錄像等)。
2、來源於其他主體的證據
(1)證人證言:工友、用人單位的其他工作人員、勞動見證人等的證明勞動者在該單位工作證言;
(2)工作期間給第三方提供服務後,第三方所出具的工作情況證明;
(3)職業中介機構印有雙方名字的收費單據
3、來源於有關社會機構的證據
(1)發生工傷或職業病後醫療診斷證明
(2)向勞動保障部門寄出的舉報材料等郵局回執
二、收集證據中的注意事項
(一)平時工作生活中應培養證據意識
1、妥善保管自己的相關證據材料
1、欠條、工資欠發記錄要索取原件。工友們請注意,拿到欠條的時候一定要核對蓋章和簽名,要拿到原件。而蓋章和簽名要和僱主身份證上的真實姓名和用人單位在工商註冊的真實公司名相符合,才能夠在起訴時作為關鍵的證據使用。如果迫不得已只能由複印件或者複寫件的時候,則一定要要求僱主和用人單位在複印件或者複寫件上簽名或蓋章。
2、可以找有正式關係的工友或者仍在工地工作的工友作為證人提供證言。
3、適當地、合法地獲取錄像視聽資料證據。這是工友們容易忽略的一點,許多工友認為只要包工頭或者僱主承認了自己就能拿到錢。於是採取暴力或者脅迫的手段讓對方在錄音錄像中說明,一定要注意,這是觸犯法律的行為。不僅不能正當地拿到欠薪,反而可能讓自己先進了大牢。
第三招:農民工討薪有哪些法律方法?
1、申請訴前保全
司法實踐中不少單位在經營不善時,往往採取轉移資產、變賣設備、逃匿消失等手段隱匿財產,這樣一來,即使農民工勝訴也會因沒有財產可供執行而無法拿到工資。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前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據此,農民工可以避免陷入打贏官司卻拿不到錢的尷尬境地。
2、申請支付令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法院申請支付令,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這一規定將支付令制度引入欠薪案件中,賦予了勞動者快捷進入司法救濟程序的途徑。一般來說,在申請人提出申請後,法院會在15日內向被申請人發出支付令,被申請人必須在15日內提出異議或清償債務,逾期申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行使撤銷權
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根據此規定,債務人為逃避債務,而將自己的財產無償轉讓給配偶、子女或其他人等時,債權人就有權向法院申請撤銷該行為。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該撤銷權必須在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4、惡意欠薪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這就將惡意欠薪行為納入了犯罪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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