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電子警察拍照「留念」
是很多車主都不想遇到的事!
不知道小夥伴們有沒有留意
S256省道萬達廣場
S256省道萬科城市生活廣場
S256省道橋頭農貿市場
湖景大道汀山高速公路出入口
及科技工業城三星路
這些路段輔道上的一條條黃色的實線
和一些黃色的網格線
小編鄭重地提醒開車的小夥伴
千萬不能在這些地方停車!
今日,小編從厚街交警大隊獲悉,今年以來,截至8月15日,已有8023輛車在上述路段停車被電子警察抓拍,其中萬達廣場最多5406輛、萬科城市生活廣場917輛、橋頭農貿市場1083輛、湖景大道汀山高速公路出入口599輛、科技工業城三星路18輛。
萬達廣場路段
萬科城市生活廣場路段
橋頭農貿市場路段
湖景大道汀山高速公路出入口
三星路
這些路段都已設置自動抓拍系統
車輛一旦在此停放
馬上會被電子警察抓拍
處200元罰款!
不少開車的小夥伴對此表示不解:為什麼劃條黃色實線的地方就不能停車呢?下面讓小編給大家科普一下相關交通標誌標線常識。
一禁止停車線(黃色實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在禁止停車的道路,可設置禁止停車線和禁止停車標誌,禁止停車線為單黃實線。
當單黃實線被施劃在道路一側邊緣上時,其身份便轉變為「禁止停車標線」,表示在該路段禁止任何車輛停放。對不允許路邊停車的區域應設置禁止停車標線或標誌。
位於萬達廣場路段的黃色實線
看到路邊有這樣的黃色實線,就表示該路段禁止停車。
二禁止停車線(黃色網格線)
網格線的正確名稱為網狀線,是禁止停車線的一種,黃色方形邊框,內有交叉網格狀線條。用於標示禁止以任何原因停車的區域。就是說,這個網狀線的區域是不允許停車的,車來到這裡只能走不能停。
位於三星路的黃色網格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768(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對黃色網狀線作出了明確解釋:規定其是用以告示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之交叉路口(或其他出入口處)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的道路標線。根據具體情況劃設於易發生臨時停車之交叉路口或其他出入口處。
也就是說,黃色風格線區域是一個交叉路口或者出入口(通道),在此停車將引起交通阻塞。特別提醒的是,在黃色風格線區域違停即刻會被抓拍處罰,並且隨時拖走車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無論是在施劃禁止停車標線的路段或者設置禁止停車標誌的路段停車,還是在施劃黃色網格線的區域停車,均處200元罰款。
文稿:朱正 部分素材來源網絡
圖片:羅志高 謝超均
編輯:朱穆
版式:林二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