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標準 優化過程 期待結果

2024-10-16     中國教育新聞網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弘揚教育家精神加強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中明確要求,把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作為建設教育強國最重要的基礎工作來抓。

對於職業教育而言,建設高水平「雙師型」教師隊伍是加快推進職業教育現代化、建設職業教育強國的基礎性工作之一。而這項工作的基礎是持續深入推進「雙師型」教師的認定工作。

2022年,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於做好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的通知》,頒布了《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基本標準(試行)》。目前,「雙師型」教師的認定工作有哪些進展,尚存在哪些問題,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從何處發力呢?

認定標準與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探索建立和優化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在《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基本標準(試行)》出台後,逐步形成以國家標準為基礎、區域特色發展的認定格局,「雙師型」教師數量和質量穩步提升。

橫向看,在省級統籌管理認定工作方面有四點經驗做法值得肯定。一是成立省級「雙師型」教師認定管理委員會、認定指導中心,專門負責認定管理。二是委託學校、省教育廳直屬研究機構等有關單位負責認定管理。三是發揮「職業院校師資管理平台」「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系統」等省級平台的統一管理作用,統一證書編碼和樣式。四是建立「定期覆核」與「長期有效」相結合的制度。證書有效期一般為5年,期滿後對「雙師型」教師能力素質進行覆核,或重新認定。江蘇、山東、廣東等地制定了證書長期有效條件。

縱向看,分層分級分類確定認定實施主體的做法已經較為成熟,多地建立省、市、學校共同參與的認定體系。

高職「雙師型」教師認定實施主體主要是各高職院校或受學校委託的具備認定條件的其他機構。河南、雲南、甘肅等地由省級認定管理委員會、認定指導中心或認定機構負責認定。

中職「雙師型」教師認定實施主體呈三種情況:一是區分省屬和市屬學校,分別認定。省級認定管理委員會或認定機構、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分別負責認定省屬、市屬中職學校教師。二是區分教師等級,分別認定。如安徽、甘肅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認定初、中級「雙師型」教師,省級認定指導中心或認定機構負責認定高級「雙師型」教師。重慶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認定初級「雙師型」教師,市教委負責認定中、高級「雙師型」教師。三是不分學校隸屬關係和教師等級,統一認定。多地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認定,天津、河北等地由各中職院校或受學校委託的具備認定條件的其他機構負責認定。

分地域與專業大類看,部分省份指定或遴選機構負責不同片區或專業的認定工作。廣西分3個片區,由3所指定高校負責認定工作(部分自主開展認定的學校除外)。甘肅按專業大類劃分認定機構職責範圍。廣東按地域和專業大類劃分範圍,成立9家省級認定中心分別負責認定中(不含廣州、深圳)、高職「雙師型」高級教師。

各省份認定標準的細化程度和可操作性程度不同。個別省份尚未單獨制定省級認定標準。有些省份基於國家基本標準做了細微調整,標準較為「粗線條」,以定性要求為主。部分省份標準對教師教學、科研、實踐等方面的能力要求具體詳細、操作性強,對認可的榮譽、工作參與度等都有明確說明。差異化的認定條件體現了區域職業教育發力點不同的實際情況。

從認定對象角度看,校外兼職教師參照校內專業課教師標準或按照單獨標準認定。在對校外兼職教師的專門認定標準中,其教學和科研能力要求相對低於校內教師,實踐能力要求高於校內教師。

從破格認定條件看,各地認定對象和認定標準存在差異。有的破格認定標準只有各類榮譽稱號、表彰獎勵、博士學位等業績要求,有的在業績標準基礎上附加了師德師風、工作年限、職務職稱等要求。

認定細節問題亟待解決

對標職業教育強國建設和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要求,各省份「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和實施方案仍存在一些細節問題亟待解決。

不同層次、等級、專業的教師認定標準區分度不高。各地認定標準整體符合國家基本標準要求,但存在不同教育層次、教師等級、專業大類認定標準同一化和倒掛的情況。如中職與高職採用同一認定標準,對部分等級的高職「雙師型」教師的教學、實踐能力要求低於中職,對中高職的初中高級「雙師型」教師設置相同的要求。如「參加國家級或省級『雙師型』教師相關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等。多數地區未區分專業認定「雙師型」教師。

校外兼職「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存在多個口徑。有些省份的校內外教師共用一套標準。多地單獨制定校外兼職「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但存在既不區分中、高職教育層次也不劃分初、中、高級教師,不區分教育層次僅劃分教師等級,既區分教育層次又劃分教師等級等多種情況。部分地區甚至明確校內、外教師認定標準不能通用。如廣東要求校外兼職「雙師型」教師認定後轉為校內專任教師,需要按照專任教師的標準重新認定;江西要求學校專任教師不能參與企業兼職「雙師型」教師認定。

教育部與人社部負責監管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等級對應差異導致各地標準不統一。個別省份僅認定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可查的國家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部分省份要求教師具備相應的初、中、高級證書,但不區分教育部與人社部負責監管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兩種證書等級劃分方法不同——教育部劃分3個等級,人社部則有8個等級,兩種證書的等級對應關係不明確。另外,部分省份區分兩大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存在區域間等級對應差異。

優化認定工作的政策發力點

分層、分級、分類制定省級認定標準。各地結合中、高等職業教育定位,制定體現教育層次差異的「雙師型」教師省級認定標準,對高職教師提出更高的能力要求。根據初、中、高級「雙師型」教師所需具備的能力條件,逐級提高認定標準,在取得業績成果的數量、級別、貢獻度等方面體現區分度,增強可操作性。區分專業大類設置認定實施主體或專家評議組,根據專業特徵、市場需求分類制定認定標準和實施細則。依據教師職責和定位,分別制定校內專業課和校外兼職「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突出二者的科研和實踐能力優勢。結合區域職業教育發展需要,制定破格認定標準,在滿足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對教學能力突出、行業貢獻突出的教師實施破格認定。

明確兩部門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等級對應關係。根據人社部、教育部印發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兩部門目錄內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和待遇,在學習成果認定、積累和轉換等方面具有同一效能。兩部門目錄內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等級劃分不同,建議有關部門委託專業機構,結合國家職業標準和職業技能等級標準,研究確定兩部門目錄內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等級對應關係。各地制定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證書參考目錄,分專業列清證書名稱、頒證部門和初、中、高級「雙師型」教師最低標準。

加強認定工作「前、中、後」全程規範管理。認定工作開展前,各地需要合理制訂「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計劃,避免一哄而上,認定大批量低標準「雙師型」教師。對比國家基本標準出台前後的地方認定標準,研判基於2022年以前地方標準認定的「雙師型」教師是否滿足現行標準要求、是否需要依據現行標準重新認定。認定工作過程中,嚴格機構遴選和專家管理,專家須經認定機構審核並培訓後從事認定工作,確保認定過程公平公正。用好省級數據平台,統一管理認定信息,提升管理效能。認定工作結束後,落實定期覆核和動態調整機制,明確責任主體、覆核要求和動態調整條件,覆核和重新認定應突出聘期內崗位業績考查,促進教師知識技能持續更新。定期總結認定實施情況,組織專家力量加強研究,動態修改認定指標,完善認定標準。

完善教師激勵機制和發展路徑。強化「雙師型」教師能力層級與待遇掛鉤,鼓勵各地建立省級中等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獎勵激勵辦法,職業技術大學和高職院校建立「雙師型」教師分級績效增幅標準和課酬分級上浮標準,給予業績突出的「雙師型」教師績效獎勵和榮譽表彰,激發教師提升雙師素質的內部動力。推動各地建立完善「雙師型」教師梯次遞進發展體系,用好各類培訓、實踐基地和研修項目等,滿足教師專業發展不同階段需求。國家基本標準施行一段時間後,或可考慮制定更高要求的國家級「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完善「雙師型」教師發展路徑,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認定。

(作者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區域教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本文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項目「『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的區域特徵研究」階段性成果,項目批准號:GYJ2022014)

《中國教師報》2024年10月16日第15版

作者:張 琨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4aada0736a02148bc28ed75024a438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