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江西省南昌市委批准,南昌市紀委市監委對南昌市洪都中醫院原院長邱慈桂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邱慈桂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嚴重偏差,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搞變通、打折扣;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棄守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嚴重破壞醫院政治生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接受宴請、旅遊活動安排;毫無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公器私用,任人唯親唯利,嚴重敗壞醫院選人用人風氣;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漠視群眾利益,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攤派費用,加重群眾負擔;用權任性,大肆干預插手醫療設備項目、食堂承包等市場經濟活動;生活奢靡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道德敗壞;毫無紀法底線,與不法商人結成利益共同體,靠醫吃醫,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醫療設備及藥品耗材採購、職務調整、職工招錄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邱慈桂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南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南昌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邱慈桂開除黨籍處分;由南昌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邱慈桂簡歷
邱慈桂,男,漢族,1967年8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大學學歷,1991年9月參加工作,2006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南昌市衛生防疫站、南昌市衛生局、南昌市公費醫療管理辦公室、南昌市第九醫院、南昌市洪都中醫院工作。
來源:廉潔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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