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
為讓市民過一個平安祥和的春節
根據《廣州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
從化在城區範圍內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
從化城區禁燃禁放範圍包括:
東邊以105國道為界;東北角至河東北路與105國道交匯處;東南角至105國道與106 國道交匯處。
南邊以流溪河與黎塘河交匯到106國道順沿與105國道處為界(包括荔景園、荔枝花園等大型住宅區為禁燃區)。
西邊以八鄉水利、黎塘河為界。
北邊以城郊街道辦後面的高壓線為界;西北角至高壓線與八鄉水利交匯處。
燃放煙花爆竹有哪些危害?
空氣污染
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和各種金屬氧化物的粉塵,強烈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氣管炎等呼吸系統疾病。
噪音污染
燃放鞭炮所發出的噪音對我們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影響。它不僅會損害我們的聽力,還會損害人的心血管系統。
火災和傷人事故
在城區,建築較高,人口相對密集,高空煙花等的燃放極易引發火災,直接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在農村或者山區,燃放煙花爆竹容易引起山林火災,後果不堪設想。
浪費資源
把寶貴的資源紙張(樹木)、化工原料(包括生產這些原料時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滿地狼藉,放完走人,使人養成無責任心的習氣。
人力負擔
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大量垃圾,給環衛工人增加了大量的工作負擔。
小編提醒大家
在從化城區劃定的禁燃範圍內
燃放煙花爆竹是違法的!
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處以10000元以上20000以下罰款;對直接責任人、批准人,視情節輕重,分別處2000元以上5000以下罰款。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個人,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以上5000以下罰款。
小編呼籲全社會積極配合
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放規定
共同維護城市環境衛生和公共安全
攜手共建幸福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