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吉林一美貌少婦慘遭凌辱,10年復仇6次,終將施暴者捅殺

2022-07-17     史家霸唱

原標題:1989年,吉林一美貌少婦慘遭凌辱,10年復仇6次,終將施暴者捅殺

「欺人者,人恆欺之」,人的內心都會有陰暗一面,比自己強的人,不敢招惹;比自己弱勢的人,卻敢欺辱。但心裡想是一回事,做出來又是另外一回事,處於弱勢地位的人,難道就沒有尊嚴了嗎?如果尊嚴被踐踏,誰都會生出報復之心,所以做人需厚道,不可恃強凌弱。

1999年,吉林小沙河一個偏僻山村發生了一起血案,41歲的村民胡某被人發現死在離村子有十幾里遠的山上,死狀慘不忍睹,頭骨塌陷,腳筋斷裂,身上多處致命傷,兇手仿佛和胡某有血海深仇,必要置他於死地,可胡某的妻兒弟弟等親人都想不出誰與他有這麼大的恨。

警方根據線索展開了偵查,最終將兇手繩之以法時,村民們驚詫地發現,兇手竟有兩人,其中一個是和村裡人都處得極好的村婦葛某。葛某比他們有文化,長得漂亮,平時說話溫溫柔柔,除了跟丈夫偶爾吵架外從不與誰高聲大氣,相較胡某,嬌弱了不是一點半點,她怎麼會是殺人兇手?

然而在一切證據都指向葛某的情況下,她最終還是低下了頭,供述自己殘忍殺人的事實,這是一樁荒唐又悲情的案件,葛某說,胡某欺辱在先,為殺死胡某復仇,她足足等了10年。

葛某原籍山東沂南,她不僅有一副好容顏,更有內涵,在老家上學時,成績一直不錯,但因為家境原因,葛某沒能去讀大學,21歲便嫁人,之後務農為生。

1983年,剛生下女兒沒多久的葛某隨丈夫到東北定居,她的到來給這個小山村注入一股新鮮的活力,葛某美麗隨和善於跟人打交道,村裡大爺大媽都很喜歡她。

喜歡葛某的不止大爺大媽,還有一些正當壯年的男人,他們從沒見過這麼好看的女子,沒事都想多跟葛某說幾句話,可在那個時代,女人的名聲比天大,葛某不敢跟丈夫之外的任何男子走太近,唯恐自己被村民的口水給淹死,她不敢越界,卻有人非要和她發生什麼。

這個人就是胡某,胡某早就成了家,有妻有子,卻在看到葛某的美貌後,色念頓生,他絞盡腦汁接近葛某,伺機尋找機會對她下手,葛某哪知道這個笑得憨厚看似老實的男人內心多齷齪,沒有足夠的防備,最終悲劇降臨。

1989年農曆五月二十九那天,葛某要和幾個村裡的姐妹一起上山去摘野菜,胡某也找理由跟著去了,山上地方大,大家往不同的方向採摘,漸漸走散了,胡某卻一直緊跟在葛某的身後,等到僻靜無人處,胡某假意勸葛某坐下來休息會,葛某剛坐下,竟被胡某撲倒在地上。

她完全無法反抗,一直哭求,卻還是沒勸得胡某停下來,胡某得逞後不斷說好話,見葛某眼淚漸漸止住,還以為她已經認了命,豈料,他這純屬以己之下半身度他人之上半身,葛某知道自己不能與胡某硬抗,心中已經暗暗下了決定,非要報今天的仇不可。

在這個落後的山村,村民們普遍法律意識不強,正如胡某不覺得自己犯了罪,葛某事後也沒想到第一時間報警處理。當然,她沒這麼做還因為擔心遭到報復,從胡某的行為看,其已涉嫌QJ罪,這是極其惡劣的犯罪,量刑從嚴把握,即使沒有造成諸如被害人重傷或死亡之類更嚴重的後果,也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胡某以為自己能將這個弱小的村婦玩弄於股掌之中,卻沒想到葛某是個烈性女子,她假意對那個讓她感到無比噁心的男人溫順,私下卻展開了一個復仇的計劃,為了報復,葛某不惜去做以往最不願意碰的事——

她百般設計將村裡身體強壯的屠夫牛某勾到手,牛某得了這樣貌美的情人,對她言聽計從。

在葛某的要求下,牛某決意幫她去殺掉胡某,但計劃竟因為各種原因屢屢失敗,放火、做土炸藥包、獵槍伏擊......都沒有能夠取胡某的性命,葛某也不敢太頻繁,怕胡某警惕增強便不好再下手,自從被胡某第一次欺辱後,10年間,她找牛某連續5次實施復仇,沒成功,村裡反倒傳起了與她和牛某有關的風言風語。

1999年6月末的一天,葛某的丈夫在外幹活時聽到些話,回來便和妻子吵架,甚至動起了手,又委屈又憤恨的葛某把這帳全記在胡某身上,重新撿起計劃,她假意給胡某製造去山上約會的機會,邀請他陪自己上山割架條,胡某不知是計,欣然前往。

7月4日,胡某隨著葛某到山上,吃下了葛某早已準備好的摻了大量安眠藥成分的烙餅和飲料,隨即昏昏欲睡,徹底失去了意識,待命多時的牛某趕來,拿著斧頭和尖刀,朝胡某狠狠砸砍,胡某連叫都沒來得及叫喚一聲便成了荒山亡魂,恨恨的葛某用刀連續捅他多下,才算解了心頭之恨。

葛某復了仇,也讓自己成了階下囚,胡某縱然犯罪在先,她時隔多年的事後私力救濟,也不具備防衛的性質,其與牛某共同合謀,多次試圖將胡某殺死,最終成功,已屬於故意殺人既遂,葛某提出犯意,牛某「難消受美人恩」,次次幫助其實施,參與殺人過程,系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也就是說,葛某也好,牛某也好,都犯了故意殺人罪,共同犯罪中,從犯應當比照主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具體要看其所犯罪行的性質和所起作用的大小等情節,酌情予以考慮。

如果考慮到被害人胡某的過錯,葛某與牛某或將不被處以死刑,但兩人犯罪手段殘忍,造成嚴重後果,也要受到重懲,最後仍是付出了沉重代價。這起發生於上個世紀的舊案格外讓人惋惜,悲劇成因,落後的山村普法教育不足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因為人心之惡的膨脹。

胡某若謹慎本分不去欺凌弱小的葛某,又怎麼會惹禍上身?其實很多事情,未必用得上法律思考,單從道德的角度去想,就知道不應該做,還是那句話,欺人者,人恆欺之,以道德自律,堂堂正正,人生才能保得最大限度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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