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被放棄獨家音樂版權,然後呢?

2021-07-26     文化產業評論

原標題:騰訊被放棄獨家音樂版權,然後呢?

第3250期文化產業評論

在音樂行業,「版權」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獨家版權」更是各大音樂平台吸引用戶的核心競爭力。然而,始於版權的「獨家版權」,實際上早已演變為行業之痛,制約行業健康發展。7月24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騰訊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騰訊放棄獨家版權,擁有版權優勢的騰訊,被瞬間拉回到和其競爭對手——網易雲音樂——同一起跑線上。連帶受影響的,還有被「獨家版權」喂飽的版權方。這些年來,音樂人賺不到錢,版權方難辭其咎。這次事件之後,平台、版權方、音樂人必須重建一套公平、互惠、高效的合作模式,勿要再肥了版權方,苦了音樂人。

作者| Sybil(文化產業評論作者團)

編輯| 斯琴

來源| 文化產業評論

正文共計3793字 | 預計閱讀時間11分鐘

這幾天,音樂行業突然熱鬧了起來。

7月24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方下發《騰訊控股有限公司收購中國音樂集團股權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法對騰訊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作出責令解除網絡音樂獨家版權等處罰。

2015年國家版權局組織開展規範網絡音樂版權秩序專項整治以來,中國音樂市場曾掀起一場「版權大戰」,各大音樂平台一邊高價囤積頭部唱片公司、傳統發行機構手中的音樂版權,一邊強強聯合組成新的巨頭,期間各路紛爭不斷,更有多家音樂平台停止運營、退出行業角逐。2018年底海外上市的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成為這場版權大戰的最終勝利者。

市場監管總局此次對騰訊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源自騰訊2016年7月收購中國音樂集團股權涉嫌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為。

調查顯示,收購發生前,騰訊和中國音樂集團位列國內網絡音樂播放平台前兩位,其市場份額分別為33.96%、49.07%,騰訊通過與市場主要競爭對手合併,獲得超過80%的市場份額。

正版音樂版權是網絡音樂播放平台運營的核心資產和關鍵性資源。以音樂版權核心資源占有率計算,騰訊和中國音樂集團的曲庫數量分別為1210萬、821萬,其中獨家曲庫為314萬、130萬,曲庫和獨家資源的市場占有率均超過80%。收購發生後,騰訊可能有能力促使上游版權方對其進行獨家版權授權,或者向其提供優於競爭對手的條件,也可能有能力通過支付高額預付金等方式提高市場進入壁壘,對相關市場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

基於此,市場監管總局責令騰訊及關聯公司採取三十日內解除獨家音樂版權、停止高額預付金等版權費用支付方式、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權方給予其優於競爭對手的條件等恢復市場競爭狀態的措施。騰訊三年內每年向市場監管總局報告履行義務情況,市場監管總局將依法嚴格監督其執行情況。

騰訊認罰,最高興的可是網易雲?

市場監管總局文件一出,網易雲音樂迅速發布公告,「堅決支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處罰決定」「承諾將積極履行平台責任」「抵制哄抬版權價格行為」「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檯面上繃起一副嚴肅面孔,其實心裡早就樂開了花。

要知道,當年幾大巨頭哄抬音樂版權價格搶奪市場份額,網易雲音樂沒少吃虧。

2018年,為繼續從騰訊處取得周杰倫獨家版權的轉授權,網易雲不得不支付比三年前高出一倍的轉授權費用。也許是因為價格沒談攏,不僅授權沒拿到,網易雲還搞出了「400元打包售賣周杰倫熱門歌曲合集」侵權一事,最後賠了騰訊85萬,受盡了來自同行和用戶的嘲諷:「網易雲雖好,可惜沒有周杰倫。」

這一次,騰訊被迫放棄獨家版權,周杰倫曲庫想必也在其中,網易雲音樂總算可以揚眉吐氣。雲村用戶已經開始期待:「yyds,周杰倫要回來了。」

今年2月,阿里音樂旗下蝦米音樂正式停運,從此,國內音樂播放平台第一梯隊中,僅剩網易雲音樂一家能夠與騰訊抗衡。

過去,騰訊手握索尼、環球、華納三大唱片公司獨家版權,涵蓋YG娛樂、SM娛樂、JYP娛樂等日韓音樂內容,而其他音樂平台往往被詬病「曲庫不全」。儘管在國家版權局的協調下,騰訊與網易雲音樂互相授權了99%的獨家內容,但最後那1%,才是平台築起壁壘、綁定用戶的關鍵所在。

依照市場監管總局決定,騰訊此前達成的獨家版權協議須在30日內解除。這意味著,音樂平台將不再享有內容優勢,版權方可同時授權多家平台覆蓋全渠道音樂受眾。用戶期待已久的「用一個APP聽到所有歌曲」的夢想極有可能實現。

其實自去年以來,隨著網際網路行業反壟斷的呼聲愈發高漲,騰訊也屢次被傳被介入調查,在線音樂領域的獨家版權問題相對得到了一絲緩解。

去年5月,網易雲與環球音樂達成戰略合作,今年5月,平台又相繼牽手華納版權、索尼音樂,再加上最後的1%即將解禁,網易雲很快就能解鎖競爭對手不願交出的核心曲庫

「只有你有的歌,這下我也有了。」接下來,兩大音樂平台將站在同一起跑線上,開啟下一輪角逐。

獨家版權,行業頑疾

獨家版權始於平台之間的惡性競爭,而最後的惡果,是平台、用戶、版權方、音樂人共同承擔的。

先說平台。早在調查結果公布之前,騰訊就已有意釋放部分獨家版權,「反壟斷」背景只是眾多因素之一。更重要的是,騰訊從版權大戰中得到的回報,在今天看來,可能還不及當初的投入。

簡單說明,在線音樂平台的生意,就好比電商平台賣貨,平台為滿足用戶需求(買東西),採購特定音樂內容(上架商品)向版權方付費(支付生產商/經銷商),最後再通過VIP曲庫、用戶訂閱等方式從消費端收回成本(用戶付費)採用的是「音樂人-音樂公司-平台-用戶」這樣的線性的音樂生產-銷售-消費流程。

為了拿到競爭對手無可比擬的全量曲庫,騰訊不惜向版權方支付高價保底費用(也就是前文決定中提及的高額預付金)

然而,在用戶選擇越發多元、老歌未必值錢的今天,高投入不再意味著高流量。

根據騰訊公開的華語音樂市場數據,每年大量新歌投入市場,在用戶總量、使用時長等消費數據有限增長的情況下,無論獨家與否,老歌的流量在某種程度上會被稀釋。如果用戶不怎麼聽老歌了,平台採購支付的授權費用還逐年水漲船高,怎麼著也不符合市場價值規律。

實際上,採用獨家授權這種模式,幾大平台競爭不得不慣著版權方,哄抬價格不說,最後再把成本轉嫁給用戶。越來越貴的訂閱費,說白了就是在填補平台快要支付不起的內容採購費。

一旦平台不願再向版權方支付保底費用(事實上騰訊早就這麼做了),版權方最終獲得多少收益,就更難有預期。

這就說到了,為何版權方也要遭遇嚴重影響。

獨家版權慣壞了版權方,特別是那些早年做出點成績,如今作品和藝人基本過氣的老牌唱片公司。他們享受了時代紅利,不再與時俱進,輸出符合當下市場的優質內容,而是坦然接收音樂平台重金支付的版稅預付,靠「吃老本」捱到今天。

可以預見,未來30天內,這些曾被騰訊籠絡、與騰訊利益捆綁的機構也將不得不思考接下來該怎麼辦。

獨家版權高額保底互為補充、導致行業畸形發展的,是混亂的音樂人版稅分帳體系

通常情況下,音樂平台向版權方支付費用,一般採取按流量付費的方式,這取決於音樂內容的市場接受度。但在獨家授權模式下,版權方通過打包的方式將作品授權平台,版權方收取的保底費用與作品流量不直接相關,同時版權方與音樂人又是代理服務關係,音樂人不直接對接平台,這便導致了音樂人版稅分帳的混亂。

前段時間知名填詞人、音著協理事吳向飛炮轟環球音樂,稱版權方提供的版稅金額與音樂平台提供的數據存在非常大的出入。從詞曲作者到版權方再到音樂平台,層層封包下,音樂人可能很難拿到一張精確的收益報表。

音樂平台與版權方過高的話語權,一邊導致用戶吐槽不斷,而在另一邊,為整個行業創造內容、實為行業根基的音樂人,權益卻得不到保障。

告別獨家版權,明天會更好?

當獨家版權成為歷史,音樂行業才算真正進入「後版權時代」

站在新的起點上,音樂平台才能開啟良性競爭,更好地服務用戶,為音樂人與版權方締結共贏的合作契約。

比方說,騰訊號稱「科技向善」,依託自身的技術實力,構建一個公平、互惠、高效的音樂生產關係,幫助音樂人獲得更高收入,而非僅僅喂飽甚至養肥介於中間的版權方,不會太難。

具體來說,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反思當前音樂平台的版稅分帳模型,Deezer、SoundCloud等海外平台均在探索以用戶為中心的付費訂閱-版稅分配模式。國內的騰訊和網易雲,是否有決心解決問題,真誠地服務行業?

而在用戶側,如果用戶隨便一個APP都能聽到全量曲庫,音樂平台的差異化競爭便會從內容升級到服務本身,更便捷的互動設計、更合理的收費機制、更契合的音樂推薦——向誰收費,便應更好地為誰服務。

從小的方面來看,音樂行業的競爭主要表現為各大音樂平台的競爭。不過,音樂平台不是音樂產業的全部,平台主宰的行業格局極有可能再起變革。

特別地,分走在線音樂平台不少流量,一躍成為音樂宣推入口的短視頻平台對音樂這門生意覬覦已久。4月,有消息稱位元組跳動成立音樂事業部,從分發渠道向產業上游步步推進、自產內容。這樣一來,兩大音樂平台的戰爭,可能還會演變為騰訊、網易雲、抖音的三足混戰。

除此以外,各大平台能做的事情還有很多。

例如,以前的音樂消費新場景是通過錄製的方式把音樂現場從線下搬到線上,隨著音樂產業迎來與其他行業融匯貫通、走向「共同富裕」的風口,音樂消費已經不僅僅是在線聽歌,而是可以在技術加持下融合演藝、虛擬偶像、遊戲、「元宇宙」等,創造各式傳統線下演藝與在線音樂播放之外的音樂消費場景。

獲得行業一致好評的有遊戲《堡壘之夜》發起的虛擬演唱會,包括美國DJ&音樂製作人Marshmello、說唱歌手&音樂製作人Travis Scott、英國獨立樂隊Easy Life等音樂人紛紛嘗試打破載體限制,音樂的生存空間變得前所未有的廣闊。

《俠盜獵車手》《我的世界》等開放世界遊戲也不斷嘗試打破音樂與遊戲的次元壁,國內還有網易手游《第五人格》聯手One Third,打通從線上到線下的沉浸式遊戲電音派對。

此外,更多科技創新公司如Audius、YellowHeart等試水將NFT應用於音樂行業,這些嘗試,不斷拓寬音樂的外延,為音樂消費和線上體驗帶來更多可能。

獨家版權落幕之後,平台的差異化競爭、短視頻攪局者、以及新興技術帶來的全新機遇,在愈發廣闊的音樂行業,更多藍海等待創新者的開拓。

結語

「前版權時代」,音樂行業的問題不但沒得到解決,還加劇了各方利益分配的不公。反壟斷大背景下,音樂行業必將洗牌,市場監管總局對騰訊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只是一個契機,醞釀其後的,有競爭對手伺機而動,也有暗流涌動、迅速成長的新一代科技公司蓄勢待發。

只是這一次,希望平台、用戶、版權方、音樂人均能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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