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種官職為正一品,看起來很威風,卻沒有什麼實權

2021-06-06   勇哥讀史

原標題:清朝一種官職為正一品,看起來很威風,卻沒有什麼實權

1644年清朝入關後,在官員制度設計上對明朝進行了模仿和借鑑。明朝的內閣、六部、都察院等中樞機構,以及省、府、縣等地方機構,都被清朝原封不動地保留下來。有的機構,則在保留一段時間後,在職權和作用上進行了改變。

比如,錦衣衛。

錦衣衛是由明太祖朱元璋設立,最初名叫拱衛司,後改名為親軍都尉府,統轄儀鸞司,掌管皇帝的儀仗和侍衛。1382年,正式改名為錦衣衛。其後的200多年裡,錦衣衛作為一個「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直接向皇帝負責的軍事機構,發揮了極大的作用,在社會上的名聲很響。人們談到「錦衣衛」3個字時,無不談虎色變。

清朝入關後,也設立了錦衣衛。不過,清朝錦衣衛的設立時間不長,僅有短短一年時間。1645年,順治皇帝將錦衣衛改名為鑾儀衛。清朝時期,鑾儀衛不再具備「巡查緝捕」的職責,而是回歸到朱元璋設立儀鸞司時的樣子,主要負責皇帝、皇后等人出行時的車駕儀仗以及侍衛等工作。

為什麼要設立鑾儀衛呢?

中國「文明禮儀」之邦。清朝時期,禮儀是宮廷事務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他們需要通過種種禮儀,來烘托皇帝尊貴的身份,讓天下人臣服。這些禮儀,滲透到皇帝的衣食住行等各個方面。鑾儀衛的職責是安排皇帝、皇后出行的車駕儀仗,必須遵守和符合禮儀制度,不至於「失儀」。

1654年,順治皇帝對鑾儀衛的品級和員額進行了厘定。

鑾儀衛的最高長官為掌鑾儀衛事大臣,簡稱「掌衛事大臣」。掌衛事大臣的品級為正一品,是清朝文武官員的最高等級,與內閣大學士、領侍衛內大臣、伊犁將軍、綏遠將軍屬於一個等級,比六部尚書和總督的級別還高。

在掌衛事大臣之下,還有鑾儀使、冠軍使、雲麾使、治儀正、整儀尉等屬官。鑾儀使屬於正二品,冠軍使屬於正三品,雲麾使屬於正四品,治儀正屬於正五品,整儀尉屬於正六品。

清朝晚期的鄭親王端華年輕時,曾經擔任過鑾儀使一職。清朝中期的名臣納蘭明珠、曹璽(《紅樓夢》作者曹雪芹曾祖父)等人,都曾經供職於儀鸞司,擔任過雲麾使一職。

皇帝無小事。掌衛事大臣在皇帝身邊做事,為皇帝提供貼身服務,其職責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自明。因此,掌衛事大臣很講究出身:必須是皇帝信任的親貴大臣,才會被任命為掌衛事大臣。在清朝初期和中期,掌衛事大臣一般是從領侍衛內大臣或者內大臣中選拔任用。到了清朝晚期,掌衛事大臣多從滿洲、蒙古的王公大臣中選拔任用。這就意味著,漢人大臣絕無可能被任命為掌衛事大臣。

不過,由於皇帝大部分時間都住在皇宮裡,沒有外出,需要掌衛事大臣出場的時候並不多,所以掌衛事大臣的職權逐漸成為了一種擺設。掌衛事大臣只是看起來比較威風,手裡卻沒有什麼實權。同時,掌衛事大臣非常低調,不會隨便出來拋頭露面,顯得非常神秘。

基於這點原因,皇帝在任命掌衛事大臣時,往往只是將它作為一種兼職,由領侍衛內大臣兼任。就這一點而言,掌衛事大臣與領侍衛內大臣非常相似。只不過,領侍衛內大臣側重於保護皇帝的人身安全,掌衛事大臣側重於保證皇帝的車駕儀仗符合禮儀制度。

1912年,隨著清朝的滅亡,掌衛事大臣職位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