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新規:支持城鎮戶籍子女繼承農村父母住宅並辦理產權

2024-06-24     紅網百姓呼聲

支持農村閒置住宅盤活利用

若干政策措施(試行)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湖南考察時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進一步推動中共長沙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長沙市農業農村局、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印發的《關於積極推進全市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盤活利用工作的通知》(長農聯〔2023〕49號)各項安排落地落實,大力盤活農村閒置住宅,培育鄉村新興產業,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拓寬農民增收渠道,現就支持盤活利用農村閒置住宅工作,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支持市場主體租用農村閒置住宅發展各類產業

1.開闢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對租賃閒置住宅用於發展研學科普、農耕體驗、民宿康養等休閒農業新業態的,由項目所在鄉鎮政府採取「一對一」服務,協助辦理所需證照。市縣公安、自然資源、住建、衛健、市場監管、民政、消防等部門全面梳理優化各類業態手續辦理材料、流程等,提供專項諮詢服務,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的禁止限制性規定的前提下,開設營業執照、食品安全許可、特崗許可、衛生許可等登記申辦審批綠色通道。

2.實施村級集體經濟項目扶持。在市級培育壯大村級集體專項中,安排資金專項支持農村閒置住宅盤活利用;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各類經營主體合資合作、村企共建。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以租賃、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農村閒置住宅成效明顯,輻射帶動作用強的依法依規依政策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

3.支持開展美麗宜居村莊建設。對利用閒置住宅戶數相對集中的村莊,可將已利用的閒置住宅數計入集體居住戶數內,優先鋪排年度美麗宜居村莊建設項目。持續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支持在閒置住宅盤活項目實施區域內,提升農村人居環境常態化管理標準,優先安排村無害化公共廁所改造。

4.整合市級涉農產業項目進行支持。對依託農村閒置住宅發展休閒農業新業態新產業的,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市級相關產業項目庫;支持市場主體申報星級農莊、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等。對項目所在區域需配套發展油菜、蔬菜、花卉等產業的,可優先納入油菜示範片、特色蔬菜、休閒農業項目。

5.優先完善項目所在地基礎設施。圍繞可開發閒置住宅,交通運輸部門優先支持周邊農村公路建設;電力部門優先安排農村電網改造升級,水利部門優先改造安全飲水設施,實現綜合電壓穩定和飲水安全全面保障;各通信運營企業和鐵塔公司對盤活利用積極村或人員集聚區優先實施數字鄉村建設發展工程,實現千兆光纖和5G網絡全部通達、覆蓋。

6.優先納入「鄉村CEO」人才政策範圍。對引入新業態,採用市場化運營和現代管理機制盤活農村閒置住宅,且成效良好、持續運營的市場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優先考慮選聘為「鄉村CEO」,符合條件的納入市級鄉村產業人才支持範圍,按規定落實相關政策待遇。

7.引導金融機構配套開發金融產品。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惠農貸款力度。引導融擔機構加大對「三農」主體提供擔保增信服務。引導銀行向盤活利用閒置住宅的市場主體發放經營性貸款,用於支付租金、裝修改造、項目開發和配套設施建設等。鼓勵銀行機構依託長沙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等平台,探索「交易+金融」的服務模式。

8.支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提供中介服務。由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核實農村閒置住宅權屬是否清晰,並收集房屋合法性相關材料,保證閒置住宅無權屬爭議,符合安全使用標準。減少承租中間環節,鼓勵以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為主體,與市場主體簽訂租賃流轉合同。支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統籌安排鄉村建設項目,完善閒置住宅周邊配套設施。

支持市民租用農村閒置住宅休閒度假、鄉村養老、文藝創作

9.支持閒置住宅周邊自留地、魚塘、果樹等打包出租。鼓勵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對閒置住宅產權人所有的菜地、山林、果園等土地隨住宅一併出租給承租方或協商免費使用,滿足城市居民在鄉村種果蔬、養雞鴨的需求。按照相關政策要求可對房屋進行修繕改造以及建設必要的附屬設施。

10.免費贈送「果蔬農資大禮包」。對有果蔬種植需求的租賃方,由市農業科學研究院免費提供實用技術支持,安排簽約農技人員指導農事生產。並根據當地條件連續3年免費提供100元左右的種子、種苗、肥料等農資大禮包。根據租賃方的需求,免費安排職業培育或農業創業培訓,提供個性化的技術培訓、現場指導。

11.支持下鄉市民成為新村民、榮譽村民。建立「榮譽村民」「新村民」制度,對租住在鄉村投資創業、工作生活1年以上的,可選(聘)為「榮譽村民」或「新村民」,同等享受所在村娛樂設施、日間照料、鄉村簽約醫生、教育等各類公共資源。鼓勵「榮譽村民」「新村民」發揮聰明才智和專業特長,開展鄉村建設、慈善公益,協助鎮村做好鄉村治理。

12.對租賃脫貧戶、監測戶閒置住宅的可優先納入有效銜接庭院經濟幫扶項目。對脫貧戶、監測戶所擁有的閒置住宅,符合有效銜接幫扶範圍的,依法依規依政策優先安排庭院經濟項目資金進行改造升級或配套建設。

支持城市居民回原鄉(原籍地)生產生活

13.支持戶口回原遷出地落戶。支持在2016年2月3日湖南省實施戶籍制度改革後,將戶口由農村地區遷往城鎮地區的戶籍人口,申請將戶口遷回原遷出地落戶。支持依法取得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並辦理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公民,申請將戶口遷入農村宅基地的所在地。

14.支持城鎮戶籍子女繼承父母住宅並辦理產權。支持城鎮戶籍的子女依法繼承父母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並按相關規定辦理不動產登記。

加強宣傳推介

15.全方位加強信息發布與宣傳。利用長沙市農業農村局官網、公眾號、雲遊星村和「城鄉對接·村社互進」社區微信群、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等平台,對符合租賃、合作條件的農村閒置住宅,定期免費向城市居民發布,不定期與各類媒體合作策劃開展看房體驗等活動。結合「我在鄉村有棟房」系列活動,率先在100個參與「城鄉對接·村社互進」的村和派駐了駐村工作隊的村開展閒置住宅盤活利用工作,全方位收集、推廣、展示農村閒置住宅信息。

16.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推介房源。鼓勵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與社會中介組織或鄉村網紅(推薦官)合作,以及村民個人利用新媒體,多途徑發布推介農村閒置住宅房源信息。鼓勵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將信息提供給城市房產中介公司,引導城市房產中介公司下鄉收集閒置住宅資源信息,開展中介服務。

規範交易管理

17.規範簽約管理。推行全市農村閒置住宅盤活利用租賃流轉合同示範文本。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與利用人簽訂的農村閒置住宅租賃流轉合同期限不得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長期限,經雙方協商待合同期滿後可續簽合同,續簽期限須符合法律規定。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應將租賃流轉合同、住宅合法證明、房屋安全鑑定合格報告等資料向鄉鎮(街道)申請備案。

18.保障各方權益。區縣(市)、鄉鎮(街道)依據職能,建立健全投資者權益保障及糾紛調解制度,住宅租賃流轉合同期內,因贈與、析產、繼承或者買賣轉讓房屋的,原住宅租賃流轉合同繼續有效。承租人在住宅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共同經營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繼續租賃該住宅。租賃流轉合同期內,合同簽訂各方對合同執行、閒置住宅使用等方面發生糾紛,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鄉鎮(街道)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9.強化服務保障。鼓勵全市農村閒置住宅進入長沙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流轉交易;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與市場主體交易的情況,鼓勵通過交易平台公開流轉交易,由交易平台提供信息發布、組織交易、價款結算、合同簽約、交易鑑證等服務。支持建立經紀會員管理制度,規範市場經紀服務。

本文件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來源:長沙農業農村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435fd9ef28d2ab7a7af023c07ae11b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