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2月21日訊 (記者 彭瑤)去年5月,袁隆平院士去世後,有網友在網上對袁隆平院士進行侮辱、詆毀,公安司法機關按照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進行了處理。袁隆平院士並不是英雄烈士保護法中規定的「英雄烈士」,為什麼要適用這一罪名處理?在最高人民檢察院21日舉行的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加強網絡時代人格權刑事保護」新聞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廳副廳長羅慶東在回答中國網記者提問時表示, 不屬於烈士,但事跡、精神被社會普遍公認的已故英雄模範人物,應當納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的保護對象。
2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加強網絡時代人格權刑事保護」新聞發布會。最高檢 供圖 鍾心宇 攝
「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中的『英雄烈士』的界定既要與民法典、英雄烈士保護法等前置法基本對應,同時也要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立法本意進行適當解釋。」羅慶東指出,本罪中的「英雄烈士」,是指已經犧牲、逝世的英雄烈士。對那些雖然不屬於烈士,但事跡、精神被社會普遍公認的已故英雄模範人物,如袁隆平院士,因為他們為國家、民族和人民作出了巨大貢獻和犧牲,其名譽、榮譽承載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應當納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的保護對象,與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予以刑法上的一體保護。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介紹,2019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犯罪嫌疑人12人,起訴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被告人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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