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什麼情況會喪失新穎性?

2023-12-21     法妞問答

原標題: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什麼情況會喪失新穎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網友諮詢: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什麼情況會喪失新穎性?

律師解答:

可能導致專利新穎性喪失的情形有:

1、當事人就其專利先公開,或先廣告宣傳,後申請專利的;

2、專利技術內容已經被申請專利的;

3、技術方案被出版、發布的;

4、技術方案已經被應用於日常生產的;

5、可能導致專利新穎性喪失的其他情形。

申請專利,避免喪失新穎性。我國審批專利採用先申請原則,即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專利的個人或單位。因此,專利申請人應注意及時申請專利,以防他人搶先申請專利。

律師補充: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1、科學發現;

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3、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4、動物和植物品種;

5、原子核變換方法以及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6、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4)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專利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法律法規】

《專利法》第二十四條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

(一)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開的;

(二)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

(四)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劉麗麗律師簡介

劉麗麗律師,畢業於北京大學,有集團公司法務服務經驗、熟知商標註冊流程及確權訴訟經驗、合同審核、婚姻家庭繼承等民商事法律事務。現任天津行通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40b96b12318816c0f162506921898fd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