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是村民一方是村委會,訴訟至南陵縣法院

2019-07-18     南陵縣廣播電視台

法庭和司法所積極開展訴調對接

成功化解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

一方是村民,一方是村民所在的村委會,有了糾紛訴至法院,且看法院該怎麼處理。

近日,在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中,南陵縣人民法院弋江法庭聯合鎮司法所,通過「訴調對接」的平台和機製成功化解了雙方矛盾。

經過庭審查明,南陵縣弋江鎮某村村民張某某系該村委會聘請的清潔工,張某某於2018年8月15日早晨在清理垃圾時被任某某騎一輛電瓶車撞倒,而任某某經濟困難,又沒有購買保險,僅支付張某某的部分醫療費用,無力支付傷殘賠償金等等其他費用,張某某的家人向律師諮詢後,選擇以勞務關係起訴村委會。本院受理後進行開庭審理,通過庭審了解雙方矛盾十分尖銳,原告張某某認為肇事者沒有能力賠償,選擇以勞務關係起訴村委會是自己的合法權利,村委會應當賠償。

而村委會認為正是考慮到原告年老體弱,為提高其經濟收入,才騁請其擔任清潔工,現在其不但不感謝村委會,反而起訴村委會,讓人無法接受。考慮到兩方之間的關係,一判了之極有可能存在後遺症,為根本解決雙方的矛盾,做到真正的案結事了,法庭啟動了與司法所的「強強聯合」訴調對接機制,數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並積極向當地黨委進行彙報。通過法庭和司法所工作人員耐心細緻地思想教育和法律宣傳,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該案得以順利了結。

南陵縣人民法院與南陵縣司法局自從建立訴調銜接工作平台後,積極構建多元矛盾糾紛化解機制,不僅高效地實現尖銳矛盾「軟著陸」,也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多元調解的迅捷、低廉、優化與雙贏,為構建平安南陵、法治南陵做出了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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