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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丈夫曾是我老闆,我們在工作中日久生情。
在我和丈夫跨越雷池之後,我們的事情被她前妻發現。在此情況下,丈夫想回歸家庭,並殘忍的向我說了分手。
不願意和丈夫分開的我,發現我已經有了丈夫的孩子,所以,我以孩子為由,對丈夫進行要挾。
在此期間,丈夫甚至跪在我面前,懇請我把孩子處理掉,但是,我堅持把孩子生下來。
最終,他只能和他前妻離婚,和我組建新的家庭。
雖然丈夫和我在一起了,但是,他卻三天兩頭去他前妻家,有時候還在他前妻家過夜。
另外,和丈夫結婚之後,他就再也沒有碰過我,倒是對我們的孩子還算關心。
這樣的生活越來越覺得沒意思。所以,我選擇退出。
在我向丈夫提離婚的時候,他沒有做任何挽留。
如今,他又和他前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當然,我們的孩子,我沒有給他。離婚的時候,丈夫給了我一套房,若干存款。
木子李編後語:
九成以上的出軌男人都不捨得離婚;
所有靠逼宮上位的小三基本不會有好下場。
很顯然,如果你當時沒有懷孩子,那麼,這個你深愛的男人會非常絕情的從你身邊離開。只是,你有孩子為你加持,導致,他不得不和他老婆離婚,並和你組建新的家庭。
事實上,當一個男人不愛你的時候,你強行和他在一起,充其量也只能從他這裡撈到一套房子和一個孩子。
此時,你或許比同齡女子在物質層面擁有的多一些,但是,你幸福嗎?
事實上,同齡女子通過明媒正娶,也可以過上有房的生活。
所以,插足別人的家庭,真心不值當。
當然,這件事情也屬於:一個巴掌拍不響。
也只能當經驗教訓了,希望你以後在面對感情的時候,能夠聰明些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3lHabm8BMH2_cNUg5Sq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