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國際海洋生態科技城原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胡培良被提起公訴

2019-11-11     餘杭檢察

寧波國際海洋生態科技城原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胡培良被提起公訴

寧波國際海洋生態科技城(梅山物流產業集聚區、梅山保稅港區)原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胡培良(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寧波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寧波市人民檢察院以受賄罪對胡培良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培良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被告人胡培良自願認罪認罰。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2006年至2017年,被告人胡培良利用擔任寧波國際海洋生態科技城管委會副主任、北侖區土地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拍、掛工作小組副組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及調整過程中,為相關企業受讓土地使用權提供幫助,於2008年至2017年非法收受相關人員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寧波檢察)

胡培良簡歷

  胡培良,男,漢族,浙江寧波人,1965年1月出生,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大學學歷。

  1983.08—1985.10 寧波市鎮海縣公安局駱駝派出所民警

  1985.10—1987.09 寧波市北侖區(濱海區)公安分局刑偵隊民警

  1987.09—1995.02 寧波市北侖區公安分局秘書科科員;新碶派出所副政治指導員,政治指導員;辦公室主任

  1995.02—1997.05 寧波市北侖區小港鎮副鎮長,1996.01兼任小港派出所所長

  1997.05—2002.11 寧波市北侖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2002.11—2009.12 寧波市北侖區大碶鎮黨委副書記;大碶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黨工委書記

  2009.12—2011.11 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北侖區副區長(兼)

  2011.11—2015.10 寧波梅山保稅港區(梅山島開發建設)管委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兼)、黨工委委員

  2015.10—2019.09 寧波國際海洋生態科技城(梅山產業集聚區、梅山保稅港區)管委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 2015.10-2016.08 兼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副主任)

  2019.09 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來源:寧波市紀委監委)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3YgJWm4BMH2_cNUgfne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