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活著,他已經死了",這本是詩人臧克家的一句名句,然而卻在現實中真實地發生了。
家住黑龍江安達市羊草鎮永富村的村民高先生,戶口本遺失了,這次出國打工需要戶口本,結果發現,戶籍上顯示自己已經過世兩年了。高先生帶著疑惑告訴記者,自己前幾天還用身份證處理過違章,補辦戶口本時,卻被派出所戶籍民警告知,戶口已註銷,信息是死亡。
高先生認為這太不可思議了,自己好好的一個人,就這麼被除名了。戶籍民警表示,這事一時間很難核實,因為當年負責這事的管片民警被調走了。高先生要想證明自己還活著,需要村裡的蓋章證明,並拿著能表明時間的日曆或者報紙拍張照片,還要找三個村裡人來現場證明。但高先生說道:這很不合理,明明是民警弄錯了,卻要自己承擔,還要去準備各種材料。
一個大活人,難道還證明不了自己活著嗎?這一出活人"被死亡"事件,讓人感到震驚之餘,又在提醒我們,如果身份證、戶口本丟了,一定要及時補辦,否則會給自己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貴州的代女士身份證丟失過一度時間,要購置婚房,一查才發現,自己竟然有過兩次婚姻,這樣一來,她不僅無法完成購房程序,而且相當於是犯了重婚罪。
當然,有關單位在辦案時,也不能太過死板,雖說這樣是本著負責任的態度,但有些時候其實是多此一舉。李克強總理曾對"你媽是你媽"的奇葩證明表示,"這怎麼證明呢?簡直是天大的笑話!"在過去,這樣令人啼笑皆非的"奇葩證明"的確不在少數。為了整治這種現象,有關部門沒少想招,這幾年來,有了很明顯的遏制。
不過,偶爾有些單位又會現"奇葩證明"。市民郭先生想在房產證上加上妻子的名字,但被要求要證明倆人是夫妻關係,結果他提交結婚證後,還不能證明他與妻子是夫妻關係,無奈之下,他只好到公證處開具公證書。湖南的楊某與孫子同在一個戶口上,而戶口上清楚地寫著楊某與孫子是祖孫關係,但孫子的學校,仍要求楊某再提供一份派出所開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才准許孫子入學。
在實際生活中,戶口被人盜用的現象時有發生,多是因為把證件弄丟了,或者是把自己的證件複印件交給了別有用心之人了,結果造成被人冒用身份。廣西大學生小莫,曾把自己的身份證複印件交給中介。畢業找工作時,很多單位都把他拒之門外,一查才發現,自己名下竟然有130多家公司。
因此,大家一定要長點心,看管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如果證件弄丟了,要趕快掛失、補辦。如果身份信息真的被盜用,一定要先向公安機關報案,別怕麻煩,有的人就因為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從而造成因小失大。當然,也希望證明身份之路,可以少點不必要的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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