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香港反對派煽動發起「旺角再遊行」,遊行下午4時在晏架街公園起步,逾一小時後隊頭已抵終點櫻桃街公園。但是,有示威者並未按照警方批准的既定路線結束遊行,而是占用彌敦道向尖沙咀前進。下午17時40分左右,有示威者竟然拆走海港城前面旗杆上的國旗,扔入海中!
在網上流傳的視頻中,記者看到,幾名一身黑衣的示威者攀上旗杆底座,迅速將國旗降下,有同伴拿雨傘為其遮擋,動作很熟練。據香港《大公報》消息,幾人將國旗丟入海中,期間發出嬉笑聲。
截圖自視頻
香港特別行政區《國旗及國徽條例》第七條規定,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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