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桃源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3年8月30日桃源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 命
楊 紅同志為桃源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胡 楠同志為桃源縣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副庭長。
免 去
李維新同志的桃源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朱雲輝同志的桃源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原標題:桃源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桃源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桃源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3年8月30日桃源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 命
楊 紅同志為桃源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胡 楠同志為桃源縣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副庭長。
免 去
李維新同志的桃源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朱雲輝同志的桃源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