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起:
7月12日晚9時許,廊坊交警一大隊執勤交警在轄區永興橋進行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檢查時,發現一輛銀色轎車迎面行駛過來,突然向左打把想要調頭。執勤交警立即上前,責令司機停車,接受檢查。就在交警對駕駛人進行檢查時,司機身上散發出了陣陣酒味,明顯存在酒駕嫌疑。果不其然,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檢測結果為27mg/100ml,屬於酒後駕車。當交警要求駕駛員出示行駛證、駕駛證時,駕駛員支支吾吾了半天,很不配合。一會說忘帶了、一會說弄丟了,一樣證件也拿不出來,連身份證號也不記得。最後,執勤交警只能把司機帶到派出所進行進一步的身份核實。
在經過派出所核實和執勤交警的詢問了解到,這名司機在駕駛證丟失之後便沒有及時辦理駕駛證,導致駕駛證過期處於註銷狀態,屬於無證駕駛;而且這輛轎車已達到報廢年限,系報廢車輛。在對轎車進行核實時,執勤交警發現這輛轎車的車牌與車型不符,系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
目前,該車輛已被依法扣留,據初步估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該司機將會面臨至少5000的罰款和15天的行政拘留。後續的處罰也在進一步的處理中。
第二起:
7月13日晚22時35分許,廊坊交警二大隊在南龍道與銀河路交口檢查過往車輛違法時發現一輛白色現代轎車沿南龍道由東向西駛近路口。
執勤交警察覺該車行駛狀態不穩定,立即攔截引導轎車停靠路邊安全地點,請司機出示證件接受檢查,其降下車窗玻璃後聞到刺鼻的酒味。司機面對詢問,承認自己喝了幾瓶冰鎮啤酒,經呼氣測試司機陳某剛酒精含量高達11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第三起:
7月14日晚,廊坊交警二大隊執勤交警先後在轄區廊涿高速引線、常甫路等重點路口檢查可疑車輛和司機飲酒情況。
23時45分許,一輛車牌號為冀R18XXX號黑色轎車駛入廊涿高速引線檢查點,執勤交警揮動發光指示棒示意轎車停靠不妨礙交通位置,司機降下車窗玻璃馬上散發出很大的酒味,詢問其是否喝了酒。司機說幾個朋友聚會自己沒喝多少酒,呼氣測試結果顯示司機楊某明酒精含量達56.6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
警方提醒
酒後駕駛引起的慘痛教訓並不少見,但仍有一些人心存僥倖,貪戀杯中酒,給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酒駕入刑已經多年,事故教訓告訴我們,無視法律,無視生命,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