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故意隱瞞行程和症狀,主動與人群密切接觸!一確診患者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20-02-02   吉林之聲

眼下,全國眾志成城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為了全力維護社會秩序和醫療秩序,各地公安機關都明確通告,明知已經感染或者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故意進入公共場所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體或者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危害公共安全的將依法受到嚴懲。可有人就是置若罔聞!

1月31日,在青海省西寧市向社會公布的確診病例中,苟某的病例詳情受到廣泛關注。日前,苟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經公安機關初步偵查,西寧市湟中縣李家山鎮漢水溝村村民苟某,長期在武漢務工,近日返寧後,拒不執行西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關於「重點地區人員需向社區(村)登記備案,並主動居家隔離」的要求,故意隱瞞真實行程和活動,編造虛假歸寧日期信息,對自己已有發熱咳嗽等症狀刻意隱瞞,欺騙調查走訪人員,且多次主動與周邊人群密切接觸。特別惡劣的是,苟某有意隱瞞其子與其一同從武漢返寧的事實,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動,並密切接觸人群。

目前,苟某和其子已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苟某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青海省西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通告,嚴重干擾破壞西寧市疫情防控工作,現苟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採取相關措施,並隔離收治。

當前全國人民一心抗疫卻有少數人員

在這樣一個嚴峻的情況下依然我行我素,把疫情當兒戲最近,在吉林省遼源、梅河口和長春有3人因編造、散播疫情相關信息被行政拘留!

1月26日12時左右, 酗酒的違法行為人呂某成因其左手指出血,來到遼源市中心醫院進行包紮治療。到達醫院的呂某成未經挂號直接進入療區尋找醫護人員就診,在沒到醫護辦公室諮詢,求診未找到醫護人員的情況下,先後5次撥打110報警電話,謊稱自己剛從湖北武漢歸來,現伴有發燒等與疫情相似症狀,正在遼源市中心醫院卻沒有醫護人員對其進行救治。在遼源市公安局情指中心的積極協調下,遼源市衛生健康部門指派醫務人員對其進行疫情調查處置,發現該人未有發燒等與疫情相似症狀。

辦案民警在詢問中了解到,呂某成現年60歲,曾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和謊報案情被行政處罰兩次。經呂某成交代,自己近期從未離開過遼源,也未接觸過武漢返遼人員,對5次撥打110報警電話謊報警情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遼源市東吉分局對違法行為人呂某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1月29日9時30分,梅河口市公安局福民派出所接到舉報,稱有一男子在高麗新村某超市內,自稱是從武漢漢口返鄉人員。該人不但沒有任何防護措施,而且還四處走動。

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在群眾的引導下快速找到該男子。經查,該男子名叫張某強,系福民街張家村三組人。通過進一步調查了解,張某強並未去過武漢市,也沒有在武漢市打工的事實。據張某強供述,他是以開玩笑為目的,在商店內編造自己是從疫區返鄉人員,想譁眾取寵博得大家的關注,沒想到給小區居民造成了恐慌。

目前,梅河口市公安局福民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對違法行為人張某強給予治安拘留處罰。

1月29日,長春市公安局九台區分局接到群眾舉報,有人在微信內散播疫情信息。分局網安大隊立即與九台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溝通核實,確認此信息為虛假信息。18時許,九台區分局工農派出所將發布虛假疫情信息的網民朱某某抓獲。

經詢問,朱某某對其散布疫情謠言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該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任何人無論出於任何原因,都不應把撥打110視作兒戲。報假警不僅干擾警方的正常警力調度,更可能導致真正緊急的電話無法及時打進。請珍惜有限的110公共報警服務資源,把110留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疫情面前不信謠,不傳謠,對未經核實的信息不輕信,更不能轉發和傳播。網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對於蓄意歪曲事實、編造傳播謠言、擾亂公共秩序違法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絕不姑息。

文章來源:轉載·平安吉林 新華網 吉林廣播電視台

編輯:華祺

審核:懷楠

監製:王林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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