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隨機採訪一位寶媽,最害怕遇到什麼意外?
「孩子不見了」應該可以排到前三甲。
12月18日,杭州。
有個兩歲多的小女孩,一邊走一邊哭個不停。
看到民警後,女孩立馬哭著開口求助,要警察叔叔幫忙找爸爸。
正當民警向女孩詢問家人信息等情況時,旁邊有個慢悠悠走來的男子突然發現,走失的這個女孩竟然是他自己的女兒。
原來,孩子的爸爸與奶奶準備先來銀行取錢,就交代孩子在藥店裡跟媽媽,結果沒想到孩子還是跟了出來,媽媽在買藥也沒注意。
雙方都以為孩子跟著對方,因而孩子走失都不知道。
幸好,孩子遇到了熱心市民和民警,孩子才沒出意外,也幸好,孩子父親陰差陽錯及時出現,孩子才能很快與父母團聚。
孩子消失不見,是每個父母都不能承受的噩夢。
每年年關春運之際,孩子走失事件總是頻發,人販子誘拐是令人深惡痛絕的原因之一。
但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往往容易被寶爸寶媽們忽視,那就是孩子自己走丟。
有統計數據顯示,相比起被人販子蓄意誘拐,孩子意外走失的機率更大。
尤其是大城市,孩子意外走失的機率會更高。
近日,多篇新聞陸續報道,有孩子走失:
12月16日,鄧州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內治安巡邏時發現一名七八歲的小男孩在路邊哭泣。
經詢問,原來爸爸將他留在車裡自己去路邊店裡找朋友說些事,男孩睡醒後下車找衛生間,恰好爸爸談完事不知情就把車開走了。從衛生間裡出來的男孩找不到爸爸,才無助地蹲在路邊哭泣。
12月24日,潢川縣西關路口執勤的交警發現一個年幼的男孩獨自一人在路邊哭泣,經詢問是找不到媽媽了。
由於孩子年齡小,說不出家庭住址和家人的電話,民警只得將孩子抱回警亭,等待相關報警求助信息。不久,這位粗心的寶媽就因為孩子不見而報警並趕往警亭,看到安好無恙的兒子,這位寶媽瞬間熱淚盈眶,上前抱起孩子久久不放,同時對交輔警的熱心幫助連聲致謝。
12月29日,濟南西客站附近一個四歲女孩走失,幸好被好心的計程車司機發現並報警,經民警尋找,終於找到正焦急尋找孩子的寶爸。
原來,這名寶爸帶著孩子去火車站接人,因怕孩子肚子餓,便下車給孩子買吃的,擔心天氣冷孩子會生病就把孩子放在了車裡,打算速去速回,沒想到孩子不知道怎麼自己打開了車門就不見了蹤影。
新聞中孩子走丟後父母焦急找尋,然後崩潰痛哭的畫面,每每看到都讓人揪心不已。
但是類似這樣娃走丟的新聞,每每臨近過節都屢屢發生。
光是最近一個月的娃走丟的新聞都數都數不過來!
寶媽們肯定都有這樣一個疑惑吧: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
走丟事件發生呢?
據法制晚報的一則數據調查顯示,孩子走失的最常見原因大概歸為以下三類:
在外出時,父母因打電話、玩手機、選購物品、或結帳,往往會分神,無暇看顧孩子,孩子走出自己視線也不知道。
法制晚報的統計數據顯示,父母的疏忽,是孩子走失的最大原因。
學齡初期的孩子已經具備一定的獨立自主能力,又處於好奇心的爆發期。
他們喜歡觀察和探索,新奇的事物、有趣的聲音、好玩的玩具,都會牢牢吸引孩子的注意力,使他們忘記父母要緊跟父母、不隨便亂走等囑咐。
在人流量大的商場、超市、車站、廣場等,人流量大,一個不注意父母和孩子就會被擠散。
加上孩子個子小力弱,容易會被淹沒在人群中,造成孩子走失。
誰也不想孩子走失的事情發生在自己的身上,而預防孩子走失,不讓事情發生才是關鍵。
但對於孩子的安全,我們不能有一絲一毫的僥倖。即使是0.1%的意外,降臨在自己身上,痛苦都將是100%。
所以,我們不能等到娃走丟了再來後悔,而是平時就要做好安全意識準備,杜絕意外的發生。
首先,每一位家長都應該時刻保持安全意識。尤其家裡有長輩帶娃的,更應該注意。
在外期間,一定記得拉好娃的小手,不要輕易鬆開。如果是兩個以上家長,則一定要保證至少有一個人一直盯著娃,讓娃一直處於視線範圍之內。
特別是過節時期,超市、車站等場所人流量密集,更加不能掉以輕心,哪怕一秒沒看到,都有可能存在安全隱患!
孩子的潛意識裡會有一種錯覺,認為父母會像在家裡一樣,時刻守在自己身邊,看顧自己、保護自己。因而也會大膽地不告而走,不知不覺消失在父母的視線範圍內。
所以,要明確告知孩子出門的規則及危險事項,告訴孩子不隨意亂走、緊跟爸媽身邊、走開要提前告知等。
我們永遠無法完全杜絕意外發生的可能性,所以必須備好一些小道具提高安全度。
比如給娃的書包縫上爸媽的電話號碼等緊急聯繫方式、帶孩子去人多的地方時讓孩子穿明亮顏色的衣服等。
簡單來說:
快速發動十個人:
一個人在家裡等待消息;
一個人迅速去報警;
四個人分成四個方向,以娃走失地點出發尋找;
四個人去就近的火車站、汽車站、高鐵站等尋找。
如果初步搜尋無果,不要慌,及時報警。
向警察提供孩子越準確的信息,公安部的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台——團圓系統,就越能儘快幫助找回孩子。
做到以上這些注意事項後,一定也不能忘了培養娃的安全意識。
前不久,徐州有個4歲女孩和奶奶外出時,與奶奶在超市走散了。
小女孩因為家裡人平常有教育她「有困難找警察」,並有教她辨認派出所。所以她走失後就主動到附近的派出所,尋找警察幫助。
4歲的她邏輯清晰、訴求明確,能有條不紊地跟民警闡述自己和誰走散、在哪裡走散,並將家裡人的手機號碼清楚報給民警。
一般對於兩歲及以上的娃,就可以開始讓他們記住爸爸媽媽的電話號碼、姓名、家庭住址這些基本信息了。
一定要讓孩子知道,記住了家裡的基本信息以後,也不是讓娃隨便就說出來。
一定要告訴娃,不能隨便相信陌生人,千萬不可以隨便就把這些信息告訴陌生人,更不能跟著不認識的人走。
為了防止壞人有可乘之機,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告訴娃,不管什麼時候,如果有陌生人要把你帶走,都可以大聲哭喊引起周圍路人的注意!
另外,以防萬一,最好也告訴娃父母不在身邊的時候,陌生人給的吃的千萬不可以吃下去哦!
還要讓娃知道,遇到問題應該去警察局、醫院、消防站、學校等這種公共場所尋求幫助。
日常生活中注意帶娃認識警察、醫生、消防員等這些專職人員的制服、交通工具等標誌。
讓娃在遇到困難的時候,懂得等待正確的人幫忙。
很多娃走丟後的做法是會繼續亂走,想要尋找父母,但是越走越遠,父母就很難及時找到娃了!
所以,要在日常生活中就告訴娃,如果看不到爸爸媽媽了,就站在原地等待,不要一個人到處走動,爸爸媽媽一定會來找到你的。
願每一位家長都能牢記:將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保持警惕,時刻把視線和注意力放孩子身上,這才是防範孩子走失的重中之重。
年關臨近,不管是外出購物、遊玩、還是走親訪友,希望每對父母都能和孩子一起,平平安安過好每一天。
信息綜合來源於首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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