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網暴一個剛失去孩子的母親?

2023-06-03     壹讀

原標題:誰在網暴一個剛失去孩子的母親?

憤怒的壹讀君| 敏敏

孩子在學校里被老師開的車碾壓致死,數日後,母親在小區墜樓身亡,這一悲劇事件就發生在近日。

5月23日,武漢漢陽區弘橋小學月湖校區內,一名一年級學生被老師駕車撞傷,孩子母親匆匆趕到,但孩子已經搶救無效不幸離世,孩子母親哭喊的一聲「他把孩子的頭壓過去了」充滿悲痛。

圖源:白鶴新聞視頻截圖

但沒想到的是,這件事正悄悄向著另一個方向發展。

在孩子去世後,其母親曾接受媒體採訪,相關視頻公開後,有網友將目光對準了這位母親的穿著和長相,對她的外貌品頭論足。

「孩子媽媽穿了肉絲。」

「身材高挑還穿高跟鞋,美滋滋。」

「化著精緻妝容,像是特意打扮一番後才趕了過來。」

圖源:網絡視頻截圖

還有網友直接嘲諷,表示「給90萬賠償還鬧,不就是想多要點賠償嗎」「這位媽媽想成為網紅嗎」。

全然不顧事發時是工作日的下午,孩子的母親在一個地產公司做銷售員,她很可能是直接從公司趕來,沒有時間也沒有心力先去換一身符合部分網友預期的破爛衣服和憔悴面容。

如今,孩子的母親墜樓去世,對此,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人透露:孩子走後,孩子母親一直沉浸在悲痛中,後來又遭遇了網暴。孩子父親的髮小也發聲:網上輿論確實給孩子母親造成壓力。

對於這件事,當地公安機關表示,尚不明確(網暴和墜亡)是否有關聯,警方正在對這一情況進行調查。學生在校園內被撞傷致死事件也依然在調查中,當地區教育局和公安等部門已經成立工作專班,涉事教師已經被刑事拘留,涉事學校校長和分管副校長予以免職,紀檢監察部門對相關責任人員立案調查。

在坐等警方調查回復的同時,我們也應該關註:評論幾句「無關痛癢」的話算不算網暴?網暴者到底是怎麼想的?網暴真就管不了嗎?

什麼算網暴

在學界,網絡暴力被定義為一種網絡行為失范,是隨網際網路發展而出現的一種特殊現象。行為施方的網絡行為主體以其隱蔽性、強制極端性和侵犯性的網絡行為,給行為受方造成實質性傷害。

網絡暴力的主要類型有:

使用網際網路發布侮辱性和煽動性的言論、圖片、視頻,進行針對性攻擊、辱罵;私自發掘別人的真實信息,人肉搜索,對受害人進行線上線下騷擾等;傳播謠言,篡改、捏造不實信息誹謗他人等等……這些都是網暴的常見形式。

簡而言之,任何在網絡中對別人造成傷害的侮辱性與騷擾性行為,都屬於網絡暴力。

而對於「侮辱性」和「騷擾性」行為的界定,並沒有一個量化的體系指標。畢竟每個人以及每個人在不同心理狀態下的承受能力不同,不到全面崩潰的時刻,誰也不知道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到底有多重。

不認為自己在網暴的網暴者

沒有一個網暴參與者,會承認自己是在宣洩惡意。

他們覺得自己的每一句話,都是在為建設(自以為的)「正義世界」添磚加瓦。

因為網暴者,大多有自戀人格,而自戀人格與網絡欺凌呈現出顯著的正相關關係。

不同於正常範圍內的自我認同度高和自我欣賞,「自戀人格」以誇張的自我形象、較弱的自我調節能力和不良的人際關係為主要特徵,利用「自戀人格量表」可以判斷出是否是病態自戀——「自戀型人格障礙」(NPD)。

自戀者的自我認同感非常高,並且對自己的價值判斷十分自信,時刻想要對外輸出自己的價值觀念;他們還時刻處於自誇模式,缺乏共情他人處境的能力,同時喜歡貶低、詆毀他人。

許多研究發現網絡霸凌行為的產生,與個體的性格有著非常緊密的聯繫,其中尤其與「自戀型人格」的相關性最強。

Twenge 和 Foster 等在2010年的研究中發現,美國大學生的自戀水平在過去 20 年中有所上升,並且這種提升提高了網絡欺凌和攻擊性行為的可能性;

Lau 在2013年的研究中指出,自戀者們在網絡環境中進行攻擊或欺凌行為,可以獲得某些心理上的優越感;

Lobbestael 在2014年通過研究發現,網絡欺凌是一種具有高度防禦且有利於自我的手段,可以反對那些企圖破壞或詆毀自我觀點的人,自戀人格特質人群比其他人更有可能採取攻擊性的行為。

更可恨的是,大多數自戀型網暴者們對他人的貶低、詆毀和攻擊,是全然不顧事實全貌的。他們只看自己想看到的、只信和自己價值觀(大多數都是偏見)一致的,並以此為「材料」迅速輸出評論。

一旦這些人在戰場上遇到了幾個「同好」,那就完了,因為「群體極化效應」的影響,他們會更加強化自己的認知是「正義」的。

群體極化效應最早由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斯納通·芬奇教授於 1961 年提出,指在群體決策情景中,個體的意見往往會因為群體間彼此相互討論的影響,從而產生群體一致性的結果。

不顧事實全貌的自戀者,和為其偏見提供合理性的同伴,塑造了一個個自以為正義的網暴預備軍。

那這些潛在網暴者,又是如何被集結起來的呢?

個體的惡意,何以成為網絡風暴

一片片惡意的雪花,造就了一場暴力的雪崩。

如古斯塔夫·勒龐所言:他們聚集在一起,群體之惡會被強化。

這是因為群體的每個個體的思考能力都被削弱了,其行動都被「集體精神」所驅動,個體難以意識到自己行為的愚蠢,進而產生了一種群體性迷失。並且,藉助網際網路這個高效信息傳輸空間,群體意識可以更加高效而隱匿地變成「情緒流瀑」。

網絡群氓現象,通常是指在網絡平台上一些網民背離網絡多元化理念而形成高度集中的極端觀點聚集,對新聞事件進行非理性的極端化抗議、聲討、謾罵和攻擊,形成消極輿論和情緒流瀑。

到這裡,我們來捋一捋網暴發生的底層邏輯。在網際網路環境中,個體的惡意是這樣形成群氓們的暴力流瀑:

網絡環境的責任不對稱,滋生了惡意發言

虛擬網絡空間的匿名性和複雜性,造成了人際社交中責任不對等的情況:網絡評論和責任是分散的,我不必為我的發言承擔什麼後果。

自戀人格網暴者就在網際網路匿名機制的「庇護」下,濫用著自己的表達權。

群體壓力及社會從眾心理,讓群體極化效應顯著

心理學家們曾多次通過實驗證明群體壓力會產生順從行為。當個體處在某個群體中,成員為了保持與群體的關係,傾向於做出群體所接受的或認可的反應。

在這種群體壓力中,網絡暴力傾向逐漸成型。

「沉默的螺旋」效應,放大了網暴的規模

德國諾依曼教授提出的「沉默的螺旋」理論認為,人們在表達自己的想法和意見時如果無人理會,就有可能放棄表達表達自己的意見。一旦攻擊聲音會越來越大,另一部分呼聲就會逐漸沉默下去。

由此,惡意產生和集結,紛紛湧向受害者。

有效懲治網絡暴力,關鍵是什麼

網際網路苦網暴久矣,網暴到底能不能「刑」?啥時候能「刑」?為此,壹讀君專門採訪了知名法律大V龐九林律師。

龐律師對壹讀君表示,其實刑法中早有相關法條懲處網絡暴力行為,但對網暴行為的處理一直沒有特別有效。究其原因在於刑法中規定的侮辱罪和誹謗罪,是「自訴案件」。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法律實踐中,自訴案件的被害人往往取證很難、起訴很難,而且因為網絡暴力人數比較多,司法中對每個網暴者追究刑事責任很難,導致對網暴行為處理不夠有力。

龐律師認為,要把網暴牢牢關進刑法的籠子,關鍵是從「自訴」走向「公訴」。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公訴案件是由國家公訴機關即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訴案件一經起訴人民法院必須依法進行審判;公訴案件中,收集和核對案件事實和證據以及查獲犯罪嫌疑人是司法機關應盡的職責。

龐律師解釋道,與線下小範圍的侮辱誹謗不同,網際網路的受眾特別多,有時候一起網絡暴力甚至能引起幾十萬上百萬甚至上千萬的圍觀或評論轉發。那麼,這種侮辱誹謗實際上除了侵害個人權利之外,還危害了網絡的公共秩序。尤其是那些造成了廣泛傳播的,被害人出了精神問題、自殘甚至自殺惡性後果的,都屬於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應該按照公訴案件來處理。

實際上,最高人民檢察院也一直在推動「將嚴重網絡暴力納入公訴案件處理」的司法實踐。比如2020年的「杭州誹謗案」,因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從刑事自訴轉向了刑事公訴。

圖源:法制現場

龐律師認為,相關職能部門應該細化網絡侮辱誹謗的立法規定和立案條件,規定符合刑法立案條件的網絡暴力事件,應該按公訴案件來處理。

普通人如果遭遇網暴,應該怎麼做?龐律師建議如下:

第一,保存證據,可以自己保存或請公證機關保存。

第二,向平台提供證據,要求平台刪除內容。平台應在查證後配合用戶訴求,否則需承擔連帶民事責任。

第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自訴,要求發布者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

第四,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侮辱誹謗他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應視情節嚴重程度拘留罰款。

第五,可以提起刑事自訴,起訴發布者犯侮辱罪、誹謗罪;情節特別嚴重,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起刑事公訴。

具體可以視侵害情節的嚴重程度,選擇單一措施或者合併幾種措施使用。

當然,實際操作起來並不容易,單單是收集證據、整理資料這一項,就可能要花費幾個月時間,整套流程走下來,會耗費比較大的精力和時間。

但無論如何,面對網暴,我們絕不退讓。

在此,壹讀君也不想忍了,送給網暴者一句話:說話越毒,命運越苦。

參考資料

[1]周曼,郭露.自媒體時代的網絡暴力群體極化效應成因研究:結構方程模型的證據分析[J].江西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1,54(04):115-125.

[2]熊震. 自戀人格與網絡欺凌的關係:情緒調節的作用及其干預研究[D].廣州大學,2019.

[3]勒龐. (2013). 烏合之眾. 天津人民出版社.

[4]周曉虹.群氓動力學——社會心理學的另類敘事[J].社會學研究,2018,33(06):186-211+245-246.

[5]張燕.網暴事件頻現,「按鍵傷人」幾時休 如何保障人格權、名譽權不受侵害?[J].中國經濟周刊,2022(06):92-93.

[6]陳禹婷.網絡暴力的成因及對策[J].法制博覽,2022(11):145-147.

[7]孫文靜. 粉絲群體網絡暴力的生成機制及應對策略研究[D].北京郵電大學,2020.DOI:10.26969/d.cnki.gbydu.2020.002095.

[8]周曉虹.群氓動力學——社會心理學的另類敘事[J].社會學研究,2018,33(06):186-211+245-246.

[9]漢陽教育、都市快報、封面新聞、瀟湘晨報、澎湃新聞等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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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2e8366aa9000b3423d4107fa240ed8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