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老百姓的錢袋子 非銀行支付機構迎強監管

2023-12-19     中國商界雜誌

原標題:保護老百姓的錢袋子 非銀行支付機構迎強監管

我國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管的首部行政法規出爐。12月17日,《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出台條例,將監管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為行政法規,進一步夯實支付機構規範健康發展法治基礎,有利於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穩定各方預期,激發市場活力,也有利於保障用戶合法權益,防範化解風險,促進非銀行支付行業高質量發展。」司法部、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

圖為消費者在體驗「刷臉支付」購物。(圖片由CNSPHOTO提供)

嚴守准入門檻

非銀行支付機構是我國支付體系的重要組成和有生力量,加強對非銀行支付機構的監管是支付監管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數據顯示,當前,支付機構年交易量超1萬億筆、金額近400萬億元,分別占全國電子支付業務總量的約八成和一成,日均備付金餘額超2萬億元,服務超10億個人和數千萬商戶。

中信證券研報稱,條例正式落地,明確了支付機構的行業准入、業務規則和監管管理等要求,也引導支付機構以服務實體經濟為本,更好保護用戶合法權益,既有助於推動支付業務規範健康發展,優化行業格局;又通過優化支付業務分類,有助於防範監管空白、避免監管套利和促進公平競爭。

條例首先明確了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設立許可:設立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取得支付業務許可。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名稱中應當標明「支付」字樣。未經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或者變相從事支付業務。

「條例強調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持牌經營原則,有助於遏制無序競爭,規範市場秩序。同時,嚴格准入門檻和強化風險管理將有助於提升支付機構的服務質量,保障消費者權益,同時降低金融風險。此外,加大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有利於維護支付市場的安全穩定。」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對中國商報記者表示。

「條例按照『先證後照』原則實施准入管理,明確支付機構註冊資本、主要股東、實控人、高管人員等准入條件,對其重大事項變更也實施許可管理,同時建立健全嚴重違法違規機構的常態化退出機制。」談及條例在堅持持牌經營、嚴格准入門檻方面做出的安排,司法部、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人如此表示。

優化支付業務

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制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奠定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的監管基礎。彼時,支付業務被劃分為網絡支付、銀行卡收單和預付卡業務等三類。但隨著技術創新和業務發展,出現了條碼支付、刷臉支付等新興方式,現有分類方式已滯後於市場變化和監管需要。

為適應支付業務的發展需要,條例將支付業務分為儲值帳戶運營和支付交易處理兩類(不包括單用途預付卡業務),並授權中國人民銀行制定具體規則。

「條例對非銀行支付機構業務類型按照『業務實質』進行了重新劃分,體現了功能監管理念,有利於提升監管的專業性和公平性。」易寶支付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司法部、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人介紹,新的分類方式具有兩大特點:一是具有良好的擴展性,有利於防範監管空白。在新的分類方式下,無論支付業務外在表現形式如何,均可按照業務實質進行歸類和管理,能較好地適應行業發展變化,將各種新型支付渠道、支付方式歸入兩大基本業務類型。二是避免監管套利,有利於促進公平競爭。新的分類方式基於業務實質和風險特徵,穿透支付業務表面形態,有利於統一資本等准入條件和業務規則要求,消除監管窪地,形成公平的制度環境。

事實上,近年來,在強監管取得積極成效的同時,一些支付機構違規經營的現象也時有發生,如違規挪用用戶資金,泄露或者不當採集、使用用戶信息;個別支付機構鋌而走險,為電信網絡詐騙、跨境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資金轉移通道等。

為進一步強化監管,條例也在加強用戶權益保障方面下足功夫:規定支付機構應當按照公平原則擬定協議條款,保障用戶知情權和選擇權;加強用戶信息保護,明確信息處理、信息保密和信息共享等有關要求;要求支付機構對所提供的服務明碼標價,合理收費;明確支付機構應當履行投訴處理主體責任。

對於條例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可依法對有關支付機構實施罰款,限制部分支付業務或者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支付業務許可證等處罰措施。同時,明確可以根據具體情形對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和其他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可採取市場禁入措施。此外,條例還明確將依法加大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這將有助於強化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合規意識,提升整個行業的服務水平。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有利於提高支付市場的法治化水平,保障消費者利益。」柏文喜說。

多家支付機構表態

條例出台後,中國人民銀行將繼續做好三項工作:一是加強政策宣傳解讀,通過多種方式,向支付機構、清算機構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等解讀條例,使有關各方充分知曉和掌握條例內容,督促各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業務,保護用戶合法權益;二是制定條例實施細則,做好貫徹落實,細化明確支付業務具體分類方式、新舊業務類型銜接過渡規定等,進一步規範許可、處罰等程序,落實好「清單式」審批,嚴格依法行政;三是抓緊完善條例其他配套文件,對照條例規定,抓緊做好非銀行支付領域現有規章、規範性文件的修改和清理工作。

與此同時,多家非銀行支付機構對條例做出積極表態。

支付寶副總經理封俏表示,支付寶會進一步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堅持將金融消費者保護納入公司治理、企業文化和經營戰略中統籌謀劃,紮實提升金融消費者保護水平。

微信支付(財付通)總經理鄭浩劍稱,未來將進一步深刻領會黨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決策部署,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在金融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堅持小額、便民宗旨,專注主業、提升服務,更好滿足用戶支付結算需求,不斷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更多的價值與活力。

錢袋寶(美團旗下支付機構)總經理劉曉東表示,錢袋寶將一以貫之堅守小額、便民宗旨,持續提升支付服務質效,不斷探索更安全、更快捷、更穩定及更普惠的支付服務,為助力實體經濟發展、服務百姓民生貢獻力量。同時,堅守合規經營底線,積極維護支付市場公平競爭秩序,與行業各方一起,為支付行業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實體經濟需要貢獻力量。

易寶支付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一如既往地堅持合規就是生產力和競爭力的經營發展理念,基於自身行業支付專家的定位,助力商戶數字化轉型,引領支付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記者 王彤旭)

來源:中國商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2d5bd7987dbd54d4e228c9b99979270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