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市民在家種植1400多株罌粟稱「燉菜調味」 獲刑3年

2023-06-22     法治進行時

原標題:北京一市民在家種植1400多株罌粟稱「燉菜調味」 獲刑3年

在自家院內種植罌粟,竟只為調味增香?6月21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房山法院獲悉,近日該院經審理一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王某在自家院落種植1400多株罌粟被發現,自稱「燉菜調味」,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三萬元。

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稱,2021年5月,民警在北京市房山區被告人王某家的一院內查獲毒品原植物。經鑑定,檢出嗎啡、可待因、罌粟鹼等物質。經查,被告人王某給院內種植的罌粟灌溉、打理。被告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規定,應當以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王某表示,自己種植罌粟是用來燉菜調香的;同時,自己有自首情節,認罪認罰,悔罪態度好,可從輕處罰。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王某在自己院內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2021年5月,民警將王某查獲,並對涉案現場進行勘驗,後經清點,可清點的毒品原植物共計1469株。經鑑定,涉案毒品原植物檢出嗎啡、可待因、罌粟鹼、蒂巴因、那可汀。

法院認為,王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其行為已經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依法應予以懲處。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有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鑒於王某當庭能自願認罪,可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判決王某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三萬元。

房山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法官董傑告訴北青報記者,罌粟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毒品,是提取海洛因的主要毒品原植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三)抗拒剷除的。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官提示,罌粟是毒不是菜,種上一株把己害。罌粟是毒品原植物,種植罌粟是屬於明令禁止的。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無論處於什麼用途、無論數量多少,都涉嫌違法甚至犯罪。

來源:北青網-北京青年報

若您有徵拆糾紛、刑事案件、房產糾紛等問題

專業律師為您免費解答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2c01cea73d6984febf450b59369605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