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組在ICU附近拍短劇 讓患者家屬「哭小聲點」

2024-06-05     新快報

6月3日, 一劇組在河南鄭州新鄭華信民生醫院ICU附近拍短劇,竟讓患者家屬「哭小聲點」,引發熱議。6月5日上午,當事人余先生回應稱,他已經與醫院、青木影視見面溝通,各方已達成和解。

醫院內拍短劇,讓家屬「小聲點哭」

當事人余先生髮布的視頻顯示,在該醫院的ICU區域不遠處,有疑似劇組的工作人員架起巨大的補光燈,正對準一張病床照明,旁邊還有部分攝像設備。從視頻拍攝角度看,劇組的設備已經占據了通道的一半空間。

隨後,余先生在評論區補充道:「我姐姐在哭,他們讓我們聲音小點,不要影響他們拍段子,可他們是演的啊。」

6月3日,余先生告訴記者,事發時間為5月31日,地點為河南省鄭州市新鄭華信民生醫院(以下簡稱「華信民生醫院」)重症監護室門口。而事發至今,醫院方始終沒有人跟他溝通過,他也遲遲未等到相關方的公開道歉。

余先生說,事發當天,他的母親在ICU搶救,他的姐姐在旁邊哭泣,視頻中的劇組在ICU附近拍攝。原本相安無事,沒想到,一名劇組工作人員突然走過來,向余先生一家提出「小聲點哭」的要求。對此,余先生感到十分不快:「我們哭都不讓哭?我影響到你們了嗎?」

據余先生稱,雙方辯駁了幾句,就有人出來勸解,這位提醒他們的工作人員也轉頭離開了。再加上當時他母親在ICU里,余先生一家就沒說什麼。

劇組拍攝結束離開後,沒一會兒,一名自稱是醫院負責人的人找到余先生一家,告訴他們,因為影響到拍攝,劇組可能要起訴醫院。「這實在太炸裂了。」余先生說道。

余先生在現場得知,這家正在拍攝短劇的公司名為河南青木影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木影視」)。更讓他感到離譜的是,上述所謂的醫院負責人,竟也是劇組工作人員。「我是通過青木影視的公眾號發布的劇照發現的。」余先生說道。

余先生將自己的遭遇發到網上,迅速引發關注。「為什麼他們能在醫院內拍攝」「占用醫院的地方還要求患者家屬小聲點」……網友紛紛熱議,但余先生只等到了青木影視公司相關工作人員的不斷「勸刪」。

截至6月3日,相關方未公開道歉

當天晚上,余先生母親去世,一家人沉浸在悲痛中,該公司相關工作人員依然多次給他發消息,請他將發布的視頻下架。「自始至終,醫院都沒有人來告訴我到底怎麼回事。」對於醫院的態度,余先生非常不解。

6月3日上午,青木影視的相關工作人員找到了余先生表達歉意。但余先生表示,他希望公司以視頻的形式,公開向自己一家人道歉,而不是私下向他個人道歉。「希望華信民生醫院與青木影視能夠共同公開道歉,也希望醫院對事發時為何無人維護現場秩序的情況作出解釋,為何自事件發生以來,醫院方面始終沒有人聯繫我?」

記者就余先生提出的疑問,致電河南青木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事發時他並不在現場,不了解事情的經過,並承諾在了解相關情況後將主動聯繫記者。但記者未接到該工作人員的電話。

隨後,記者致電華信民生醫院,對方拒絕採訪並掛斷了電話。

新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宣傳部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督促醫院向余先生道歉,但沒有見到余先生。該工作人員隨即反問:「他(余先生)不見面,他想幹嘛?」當記者想進一步了解事情最新發展時,工作人員以不認識記者為由,掛斷了電話。

對此,余先生表示,此前確實有人通過電話與他取得聯繫,然而當時他母親病情危急,他無暇顧及此事,對方到底是醫院工作人員還是其他人,對方並未說明,此後也未有醫院工作人員與他聯繫。

當事人稱已達成和解

6月5日,余先生表示,4日晚當地衛健委、新鄭華信民生醫院以及青木影視的相關人員都到了他家裡,各方進行了溝通。據解釋,拍攝現場在手術室門口(無手術樓層),與ICU相隔15米左右距離,事發地點則是手術室旁公共休息區域,並非ICU門口。

「現場並未發生語言和肢體衝突,工作人員對我們是ICU重症家屬身份不知情,由此激發我和家人情緒。」余先生說,事後劇組工作人員已經道歉並多次嘗試與他取得聯繫,但因他家裡突發變故,急需處理諸多事情,雙方才一直沒見面把事情說清楚。

對於醫院一直沒有出面道歉一事,余先生告訴記者,見面溝通當天,醫院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事發後已經與他家人聯繫過。家人當時回復稱需要等余先生處理完家中變故再溝通。「他們聯繫了我哥哥,我哥哥怕我的事太多,就沒把這件事情告訴我。」余先生說。對該醫院工作人員的說法,余先生家人也表示屬實。「目前衛健委和醫院的人都向我道歉了,我也希望這件事到此為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余先生表示。

記者隨後聯繫了青木影視相關工作人員馬先生。馬先生表示,余先生所說屬實,「我們的抖音號也會發我們的聲明」。6月5日12時28分,青木影視在其官方抖音號就此事發布聲明,聲明中提到,雙方已於6月4日見面溝通,解開誤會,此前因照顧家屬心情,未作出回應。

醫院是否允許拍攝影視劇?

關於醫院是否允許拍攝影視劇的問題,深圳某醫院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外部團隊若有意在醫院進行拍攝活動,首先需獲得醫院的明確許可。在獲得同意後,還需確保物業部門以及醫院的相關人員能夠在拍攝現場維持正常的就醫秩序,確保拍攝活動不會對其他患者和醫院工作造成任何干擾。

來源:讀特新聞(記者:龔俊傑 高靈靈)、深圳商報

編輯:樂丹娜

校對:馮卓盈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2a9b954f5f8b45fc9c7f414ee28f6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