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現役軍人離婚是否必須經過軍人一方同意

2023-12-21     法妞問答

原標題:與現役軍人離婚是否必須經過軍人一方同意

為了確保軍人婚姻家庭的穩定,免除軍人的後顧之憂,關懷軍人家庭,保護軍人婚姻,我國在法律有著特殊的傾向保護性規定。那麼,與現役軍人離婚是否必須經過軍人一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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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現役軍人離婚是否必須經過軍人一方同意

律師解答: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包括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及軍人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軍人離婚,分兩種情況:

1、雙方都是軍人或軍人一方向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適用一般法定離婚事由加以處理。

2、非軍人一方向軍人提出離婚的:

(1)如軍人一方同意離婚的,政治機關可出具證明同意離婚,雙方到地方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離婚登記。

(2)如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政治機關不得出具證明,但經政治機關查實軍人一方確有重大過錯的除外,非軍人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法院會根據雙方感情是否破進行審理,如果判決離婚,軍人政治機關做好軍人的思想工作。

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是指以下情形: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軍人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律師補充:

與軍人離婚去那個法院?

1、非軍人對非文職幹部的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應當去原告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與軍人離婚。

2、非軍人與文職幹部軍人離婚,應當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與軍人離婚;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去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與軍人離婚。

3、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即常說的雙軍人離婚案,應當去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與軍人離婚。

4、軍人對非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應當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與軍人離婚;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去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與軍人離婚。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四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所稱的「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可以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前三項規定及軍人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斷。

李大慶律師簡介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執業十多年,長期致力於公司、勞動、債務等法律領域,擔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顧問,為眾多勞動者維權,解決了大量的債權債務等經濟糾紛。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26c16bcda78329f82a4811ad64240dd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