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獅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閩0581執1120號
高秋涼、許志陽、許志鑫、王麗珍:
本院在執行申請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獅市支行與被執行人高秋涼、許志陽、許志鑫、王麗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裁定拍賣或變賣許志鑫所有的址在石獅市九二路中段商業步行街C區C4幢7A、8A、8C的房地產,並將通過淘寶網司法拍賣平台進行拍賣或變賣。根據相關規定,本院向相關部門進行詢價後,擬分別以1465468元(大寫:壹佰肆拾陸萬伍仟肆佰陸拾捌元)、1465468元(大寫:壹佰肆拾陸萬伍仟肆佰陸拾捌元)、956340元(大寫:玖拾伍萬陸仟叄佰肆拾元)作為該房地產第一次網絡拍賣的起拍價。因無法聯繫到你,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詢價結果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十五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石獅法院聯繫人:蔡秀輝,聯繫電話:0595-88617856。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1wlh6WwBJleJMoPM2ch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