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螢光綠衣服的鐵騎蜀黍
每天穿梭於車流之中
有事故發生時
他們總第一時間趕到
面對一些輕微財務損失的交通事故
鐵騎蜀黍的「神器」——事故e處理
便發揮出大大的作用
自「事故e處理」推廣以來,企石鐵騎為群眾處理輕微交通事故約1126起,大大方便了處理事故的群眾,節省了等待的時間,減少了道路交通擁堵。
科普時間
事故e處理
凡發生在我市僅造成車輛損壞,沒有人員傷亡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且單方財產損失5000元以下,各方財產損失合計總額10000元以下的,均可由當事人自行協商,並可通過「廣東事故e處理」在線服務平台處理。
鐵騎蜀黍處理事故的同時
也要疏導車流
保持道路暢通
小編在這裡為大家介紹這個神器
讓您可以自行處理
不必再傻等
五分鐘搞定事故賠償問題
事故e處理app
運作時間:
從2017年5月15日起, 「廣東事故e處理」移動網際網路東莞在線服務平台開始運作,運作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00分至夜間19時30分(節假日照常工作)。
各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的,由交警通過e處理系統遠程指導認定責任的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30分。
app入口:
(一)微信版
關注【東莞交警】公眾號,
進入公眾號直接點擊【業務辦理】,
點擊【事故處理】就進入【事故e處理】介面。
(二)app版
方法一:在app store或安卓應用市場輸入【交警在線】,直接下載該軟體。
方法二:通過掃描或識別二維碼進行下載。
下載後,按照提示進行操作就可以啦!
適用範圍
一方當事人有以下交通違法行為的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
3.倒車、溜後發生交通事故的;
4.從應急車道駛入主車道發生碰刮的;
5.不按車道行駕車輛發生碰刮的;
6.超速或低速行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
7.跨越道路分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
8.逆向行駛的;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0.不按規定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
11.沖交通信號燈發生交通事故的;
12.在路面掉頭髮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
16.違法在路面停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7.車輛發生故障或事故後車輛不能移動不按規定樹立警告標誌及開啟警示燈發生事故的;
18.車輛發生故障或事故後車輛能移動不移動發生事故的;
19.夜間追尾碰撞,前車無尾燈或尾燈不明顯的;
20.單方發生交通事故的。
不適用範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由交警現場處理,不適用快處快賠程序:
1.碰撞並造成建築物、公共設施及其它設施損壞的;
2.車輛未經檢驗合格的;
3.車輛未投保交強險的;
4.事故一方肇事逃逸的;
5.車輛無號牌或臨時號牌,或涉嫌假號牌的;
6.駕駛人無有效駕駛證或涉嫌持假證的;
7.涉嫌酒駕或毒駕的;
8.涉嫌保險欺詐的。
操作流程
(來源:東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