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黃埔海關所屬沙田海關關員對一批跨境電商出口貨物實施查驗時,發現未申報鋰電池474個,包括電動車鋰電池15個和其他鋰電池459個。
圖源:海關發布
該批鋰電池未使用危險貨物包裝,且企業無法提供《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鑑定結果單》。目前,該批鋰電池已移交處置部門處理。
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出口危險貨物生產企業必須向海關申請包裝容器的使用鑑定,為出口危險貨物生產包裝容器的企業必須向海關申請性能鑑定,使用未經鑑定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准出口。
供稿/ 黃埔海關
來源:海關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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