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冠肺炎流行期間加強辦公場所
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的通告
根據《關於印發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指南的通知》(肺炎機制綜發〔2020〕50號)要求,現將新冠肺炎流行期間加強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一、加強日常運行管理工作
1.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管理單位是系統運行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落實空調通風系統各項運行、管理要求,防止因空調通風系統開啟導致新冠肺炎疫情的傳播和蔓延,保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要加強室內空氣流通,首選自然通風,每日通風2—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運行的空調通風系統應當每周對開放式冷卻塔、過濾網、過濾器、凈化器、風口、空氣處理機組、表冷器、加熱(濕)器、冷凝水盤等設備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更換。
3.人員密集的場所應當通過開門或開窗的方式增加通風量。人員流動較大的商場、寫字樓等場所,不論空調通風系統是否運行,均應當保證室內全面通風換氣;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後,空調通風系統應當分別提前和延後運行1小時,進行全面通風換氣,以保證室內空氣清新。
4. 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若發現疑似、確診新冠肺炎病例,不要立即停止風機運行,應在人員撤離後,對排風支管封閉,運行一段時間後關斷新風排風系統,同時進行消毒。帶迴風的全空氣系統,應把迴風完全封閉,保證系統全新風運行。重新啟用前需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導下,對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消毒和清洗處理,並經衛生學評價合格。
二、加強督促指導工作
教育、人社、住建、交通、商務、文化旅遊、市場監管、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本系統各使用單位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的督促指導工作。
三、統籌加強監督管理工作
各區市縣、先導區要切實增強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按照屬地化原則,切實加強對屬地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的監督管理工作,有效保障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衛生安全。
大連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18日
編輯:徐琳
美編:張強
校對:張軍
責編:李元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