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海外網報道,據韓聯社報道,12日上午,電影《素媛》原型罪犯趙斗淳刑滿出獄,隨行警察表示,在乘公務車前往安山市保護觀察所的途中,趙斗淳自稱「沒想到來這麼多人」,還說自己犯了「天怒人怨的錯誤」,承諾要反省地去生活。
當趙斗淳登記完電子腳鐐,從安山市保護觀察所走出後,他背著手,面向媒體連鞠兩躬,但沒有回答任何問題就回到了車上。最新消息稱,趙斗淳已經回到安山市住所內生活,那裡既是他的老家,其妻在此定居,也是綁架性侵案的發生地。服刑期間,趙斗淳曾多次在請願書中稱,自己不記得犯罪時的情況,還表示「希望一定要和受害者見面」。
這正是反社會人格障礙的一個典型特徵——無羞慚感。 此類人無羞慚感,缺乏與焦慮相關的自主神經反應(包括皮膚直流電反應)。 所以趙斗順缺乏焦慮感,無法對自己做的罪行感到羞愧和自責。 在犯下18起案件,其中包括數次強姦案和一起傷害致死案,以及素媛案的情況下,僅僅被判12年有期徒刑。
更可笑的是,素媛案推動了化學閹割在韓國的實施和有期徒刑的上限加重,而趙斗順本人卻未能享受到法律(化學閹割、有期徒刑上限延長)的保障。 沒人對自己的罪行做出公平的審判,重罪輕罰,這些都進一步加重了趙斗順反社會人格。
而趙斗順為何會引發民憤? 趙斗順身為普通人,並非達官顯貴,連續犯案十餘起,在素媛案熱度的推動下,竟然最後只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如果一般的案件沒有曝光呢?這是不是意味著犯罪成本的低廉? 更糟糕的是,現在趙斗順並未受到化學閹割,而且具有很嚴重的反社會人格,出獄以後是否會繼續犯案?
這種「人」除非終身癱瘓植物人,只要有一絲可能,就會犯罪,因為這種「人」,只有外形是人,內心缺乏人類的感情,沒有同理心和同情心。 除了他以外的人,在他們眼裡和沒有生命的物品是一樣的,打碎一個普通物品,會有負罪感嗎?不會! 同理,楊光毅、麻繼鋼、譚蓓蓓都是一個思維。
楊光毅用超出人類思維範疇的殘忍虐殺了百香果女孩,麻繼鋼鐵棍殘殺受害人躲藏多年被抓後稱自己不是惡人,譚蓓蓓騙善良的少女供丈夫姦殺後還若無其事。 這些人,無論體力、智力高低,只要有空檔就會犯罪,因為在他們心裡,沒有犯罪這個概念。
只有死刑才能震懾住他們! 防止趙斗順再犯,最好的方法就是送他去見上帝。現在,就等著韓國人用金錢一邊保護,一邊「防止」他再犯罪吧!
現在已經被示威者扔雞蛋,對當事人而言會怎麼想? 我們即便用最樂觀的心態想像,此人已經在獄中改邪歸正,但他周圍的人有可能以平等友好的態度面對這個瘋子嗎?如果他無論走到哪,面對的都是別人畏懼和躲閃的目光,沒有人願意把他視為「同類」,帶著孩子的父母只要遇到他立刻拉起孩子就跑…… 這樣的人如果心態脆弱,可能會選擇抑鬱到自尋短見。但很顯然趙斗淳不是這樣的人,那麼他的選擇或許有且只有一個、用更過激的方式去報復社會。
韓國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1994年,韓國男子,31歲的李春宰姦殺了自己18歲的妻妹並拋屍,被判無期徒刑。該犯人獄中表現良好,擅長陶藝還拿過獎,最終實際服刑25年,於去年出獄。
出獄前警方發現他很可能是86-91年的10起連環姦殺案,也就是韓國四大懸案之一的華城連環殺人案的兇手(10名受害人僅有一名生還)。這一系列案件被韓國導演奉俊昊改編成犯罪懸疑電影《殺人回憶》,於2003年上映。
2019年10月,李春宰承認了自己是華城案其中9起案件的兇手,並供認了其他5起殺人案及30餘起性侵案,共計命案14起。
遺憾的是,這些案件均已超過了當時法律規定的15年追訴期,李春宰刑滿釋放。據說,他家裡的地皮在25年間升值5000餘倍,市值約100億韓元,摺合人民幣約6000萬。此人出獄至今已滿一年,後續情況如何網上沒查到資料,希望有了解的朋友補充。
正好最近讀完了《消失的13級台階》,對死刑的考慮也有了進一步的思考。書中提到,目前對殺人犯有兩種主流的態度,一種是支持報復論的死刑,一種是支持教育論的無期徒刑。但是可笑的是,得知自己不會被判死刑的殺人犯中,很少有人表現出悔過的態度,所以說無期徒刑根本起不到教育的目的。反而是被判以死刑的殺人犯,在得知死刑的判決結果時反而發自內心的後悔和反省,很諷刺吧,以報復論為目的的死刑居然起到了教育的作用。而這些人的反省也僅僅是因為他們害怕死而已,一旦得知自己不會死了,他們還會悔過嗎?
像趙斗順這樣的惡魔,在監獄裡估計從來沒有反省過吧?因為沒有被判死刑,所以就算是在監獄裡待上幾十年,估計都不會感到一絲一毫的害怕和後悔。而他和那些殺人犯比好很多嗎?不,反而更加的惡毒和可怕,只能說「素媛」是恰好沒有死而已。
法律能保護受害者嗎?不,因為法律的局限性太大了。如果「素媛」當初沒有被搶救過來而不幸死亡了,這個惡魔會被判處死刑嗎?可能會。但是活著「素媛」所受到的傷害不是更大嗎?犯人對活著的受害者的傷害是一輩子的,這種痛苦難道不比殺人來的更強烈嗎?
活著的「素媛」需要一輩子來修復自己的心靈,而惡魔趙斗順卻在警察的保護下安全的回到家中並且繼續著自己那嗜血般的生活。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這真是太諷刺了。
除了圍攻謾罵投擲雞蛋,韓國民眾還喊出了「警察保護強姦犯,趙斗淳死刑」的話,可見民意清醒,但這對抗不了韓國助紂為虐的國家行為和司法。
趙斗淳終於還是出獄了,更為諷刺的是,還是公務車送他出獄,所以韓國民眾喊出了「警察保護強姦犯」,此話不假,韓國司法和警察也以民眾的肯定戰勝了強姦犯罪啦。
出獄時趙斗淳自稱「沒想到來這麼多人」,還說自己犯了「天怒人怨的錯誤」,承諾要反省地去生活。
這句話的重點,反倒像是他得意驕傲,這麼多人來看他的明星光環似的,「天怒人怨的錯誤」的表述像是他在反省,但反省的目的還是要好好活著。
加上他在監獄中以醉酒不認罪,要報復受害人,想要和受害人見面的表述,堅持在監獄鍛鍊身體,有強盛性慾的行為,很難讓人相信他不會再犯罪。
把希望寄託於韓國政府加裝的那三千個攝像頭,恐怕更是改變防範不了他的犯罪行為,司法量刑的準確,刑罰上可以沒有死刑,但至少根據他的罪行危害性啟用閹割,才能有標本兼治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