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非機關事業)申領社保待遇信息採集
一、受理範圍
北京市所有區存在參保職工需要進行待遇領取的單位。
二、單位操作步驟
1、單位到社保中心(南區)、分中心北京市所在區街鎮社保所社保經辦業務崗辦理帳戶信息採集;
(1)單位通知人員開具領取待遇的銀行卡(折);
(2)單位採集報送銀行帳戶信息。
方式一: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採集:
使用企業電子營業執照登錄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平台,進入網上申報系統;
點擊「申報業務管理」進入「個人基本信息變更」模塊,變更 「委託代發銀行名稱」、「委託代發銀行帳號」、「參保人聯繫電話」及「參保人手機」。(變更參保人聯繫方式也可通過「個人信息批量修改」模塊批量修改單位人員的手機號碼)。
系統提示成功後即可,無需到社保中心審核。
方式二:單位通過「企業版軟體」採集:
登錄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平台,進入「下載專區」,下載並安裝《北京市社會保險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及最新升級補丁;
進入「基本信息管理」/ 「個人信息修改」,修改「委託代發銀行名稱」、「委託代發銀行帳號」、「參保人聯繫電話」及「參保人手機」。
進入「數據交換」/「個人變更信息報盤」,查詢後,點擊「報盤」按鈕,生成報盤文件(格式為.dat),並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二份,並加蓋公章。
攜帶報盤文件及《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二份,加蓋公章)到社保中心、分中心或街鎮社保所辦理手續。
三、單位提交材料
通過「企業版軟體」途徑進行採集:
信息變更報盤文件(格式為.dat)和《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二份並加蓋公章)。
(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採集的則無需提交材料)
四、辦理崗位及辦理時限
1、辦理崗位:
街鎮社保所社保經辦業務崗。
2、辦理時限:即時辦理
五、注意事項
1. 辦理時間:全月(工作日)辦理。
2. 各代發銀行核發銀行卡(折)類別信息表
其中:工商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民生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浦發銀行13家銀行適用於本市、外埠長期居住的領取待遇人員自選;北京農商銀行、北京銀行、廣東發展銀行3家銀行僅適用於本市長期居住的領取待遇人員自選,異地安置及在職長期駐外職工不能選擇其作為醫療保險待遇發放帳戶。廣東發展銀行不能適用於生育保險待遇支付帳戶採集。
3. 採集養老金帳戶信息時,單位應在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5個月開始為其辦理帳戶信息採集,以確保其在退休手續辦理完畢後能及時在自選的養老金代發銀行領取養老金。
4. 正常支付業務辦理後若未收到支付的待遇,則可能存在發放不成功的情況,發放不成功原因可於每月25日後在海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海淀社保中心網站通知公告欄中查詢當月發放不成功的原因,根據具體原因重新進行採集。
5. 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時,該職工需為正常繳費狀態。
6. 選擇本單位代發和異地郵寄發放方式的職工:
7. 網上申報系統應點擊「申報業務管理」進入「個人待遇支付類信息採集與變更」模塊進行操作。
8. 企業版軟體應進入「待遇支付」/「個人待遇支付信息採集」模塊錄入信息,並進入「待遇支付」/「個人待遇支付信息報盤」模塊,點擊「報盤」按鈕,導出報盤文件,攜帶報盤文件,並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二份,加蓋公章)到前台審核。
9. 參保人變更委託代發銀行及帳號,則五項社會保險待遇全部發放至新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