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介入兩起非法狩獵案

2020-02-17     閩北日報

本報訊 日前,建陽區檢察院依法履行檢察職能,主動提前介入兩起非法狩獵案。

1月30日,建陽區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群眾匿名舉報,稱南林村有人非法狩獵野生動物。民警立即前往該村調查,當場查獲野生動物活體畫眉鳥55隻、灰胸竹雞1隻、「雪鳥」1隻,鳥籠107個及大量誘鳥器、粘網、伸縮杆等非法狩獵工具,並抓獲兩名貴州籍犯罪嫌疑人姚某、龍某,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在逃。當日,建陽區公安局以非法狩獵罪立案偵查,對四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

今年1月,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攜帶私自組裝的射釘槍到建陽區漳墩鎮山場非法獵捕野生山麂,並將山麂屠殺、肢解。案發後,民警從張某某家中冰箱內扣押到山麂肉8袋。

兩起案件發生後,建陽區檢察院高度重視案件的進展,第一時間與森林公安協調對接,並召開聯席會議,通過聽取偵查人員對案情的介紹,查閱案件材料,圍繞非法狩獵罪的入罪門檻及定性標準、法律適用、證據收集提出意見和建議,引導公安機關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和完善證據,並提出下一步偵查重點和方向,有效提高辦案效率。目前,兩起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據悉,下一步,建陽區檢察院將開展源頭防控,主動加強與公安、林業、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從源頭預防、遏制獵殺野生動物案件再次發生,充分運用刑事檢察、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將此類案件立為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類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以最嚴的法律手段嚴打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林慧 翁梅麗)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1Jo8WHABjYh_GJGVMzK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