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多地出台護理假之後
很多小夥伴大呼羨慕
現在,咱們雲南人的護理假也來了
《雲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10月1日起實施。《條例》規定,無論是獨生子女還是非獨生子女,家中老人生病住院都可享受10—20天的帶薪護理假。
《條例》中,將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護理照料的範圍由獨生子女擴大到非獨生子女,並增加了護理時間。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的用人單位應當支持護理照料,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20天、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10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待遇。對於拒不支付子女護理期間享有的工資待遇的,將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通報批評。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目前有福建、廣西、湖北、海南、黑龍江、重慶、四川、河南、寧夏、內蒙古、山西等10餘省份已出台了具體規定。各地的護理假時長有所區別,此外,湖北、黑龍江、四川、寧夏等地還規定,非獨生子女也可享受這一待遇。
不得違背老年人意願 將老年夫妻分開居住贍養
《條例》明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的義務,保證老年人正常的生活水平;對與其分開居住的無收入或者低收入老年人,按月或者按約定時間給付贍養費,提供必需的生活物品。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生活上照料的義務,不得違背老年人意願將老年夫妻分開居住贍養。對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及時送醫,提供醫療費用,承擔護理、照料的責任;不能親自履行護理、照料義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護理照料,並按照約定支付費用。
家庭成員要尊重老年人的生活方式
老年人的精神慰藉方面,家庭成員要尊重老年人的生活方式,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以電話、網絡、書信等方式問候老年人;對於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贍養人連續3個月未看望的,養老機構可以向其所在單位、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提出建議,收到建議的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督促贍養人前往看望。
老年人有權拒絕子女經濟資助要求
《條例》明確,對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親屬向老年人要求經濟資助的,老年人有權拒絕。成年子女及其親屬不得因無收入、低收入或者其他理由,以騙取、強行索取、竊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財產權益。
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以索取、隱匿、扣押老年人的合法財產、有關證件,或者限制老年人的合法居住權等方式干涉老年人的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贍養人、扶養人不得因對老年人處分財產的行為有異議而拒絕履行贍養、扶養義務。家庭成員更不得將代老年人領取的財物據為己有。
老年人與子女或者其他親屬共同出資購買、建造住房的,老年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約定依法享有相應權益。子女或者其他親屬出資購買老年人承租或者居住的唯一住房的,應當保障老年人繼續居住的權益。子女或者其他親屬租借老年人房屋的,約定期滿應當及時歸還。不得延遲歸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其產權關係。
《條例》明確,對老年人負有贍養、扶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扶養的;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的;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侵害老年人財產權利、居住權利的,以及其他嚴重損害老年人權益的行為,將被納入社會誠信體系進行管理。
《雲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是今年3月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的。
(來源:都市時報)
編輯:駱麗 審核:資雲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