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臨武縣通報4起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問題
為鞏固提升「兩帶頭五整治」糾風防腐專項行動成果,進一步嚴明紀律,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和公職人員增強紀法意識,築牢思想防線,現將臨武縣近期查處的4起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1.臨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會主席劉雄波酒駕問題。2022年6月29日晚,劉雄波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36mg/100ml。2023年7月,劉雄波受到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3年8月,劉雄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臨武縣農業農村局南強動物防疫中心站工作人員郭尊輝酒駕問題。2021年12月8日晚,郭尊輝在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31.91mg/100ml。2023年12月,郭尊輝受到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3年9月,郭尊輝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3.臨武縣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陳衛紅酒駕問題。2023年4月16日凌晨,陳衛紅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34mg/100ml。2023年4月,陳衛紅受到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3年11月,陳衛紅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4.西瑤鄉大塘村黨支部黨員艾發強醉駕問題。2023年6月14日晚,艾發強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7.27mg/100ml。2023年7月,檢察機關依法對艾發強作出不起訴決定。2023年11月,艾發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以上4起典型問題,反映出我縣少數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對紀法禁令置若罔聞、我行我素、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是典型的不收斂不知止行為,教訓極其深刻。全縣各級黨組織要堅決扛牢管黨治黨政治責任,通過組織學習、談話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強化幹部隊伍日常教育管理監督,特別是「八小時外」的管理,積極引導黨員幹部職工築牢思想防線,以優良黨風政風引領社風民風。全縣廣大黨員幹部要充分認識酒駕醉駕行為的危害性,從以上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訓,嚴守紀法、辨明是非,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全縣紀檢監察機關要始終保持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深挖徹查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及背後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強化警示震懾,持續釋放嚴抓嚴管、常抓常管、長管長嚴的強烈信號。
來源:臨武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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