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實施

2023-07-07     河南經濟報

原標題:8月1日起實施

7月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於適用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礎上,對稅優健康險的投保險種和被保險人群體等方面進行擴圍。 新政策將於8月1日起實施。

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於 2015年5月開始試點,2017年7月推廣至全國。

購買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 限額2400元/年(200元/月)。

為了用足用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決定擴大適用保險產品範圍。

此外,在《通知》中,還擴大了被保險人群體, 投保人可為本人投保,也可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消費者即使購買不同公司的產品,也可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稅收抵扣。

(來源:央視財經)

沐林|編輯

河南經濟報融媒體中心│出品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127e735bf3517a395cde5277b92028de.html

















河南發布通知

202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