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廈門北站多名車主花式違規!交通部門緊急提醒!

2022-07-13   Yes廈門

原標題:嚴查!廈門北站多名車主花式違規!交通部門緊急提醒!

廈門北站!

正在嚴查!

已有多名車主被查!

@廈門交通 緊急提醒!

01

多名車主已被查

這些車主被查的理由

你可能想不到!

(想到了也不能試哦)

1.1

先開車後考證?鄧某、潘某被查!

7月5日,鄧某駕駛一輛汽車正在載客,經查:

該車為某公司所屬的旅遊客運包車,鄧某現場無法提供該趟行程的包車合同,執法人員也未查詢到鄧某從業資格證件信息。

鄧某表示,想要「先開車後考證」。該車涉嫌的違法行為隨後被立案調查。

無獨有偶

同日

另一駕駛員潘某被查

經查:潘某尚未取得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質,卻駕駛這輛網約車準備載遊客前往島內。

目前,兩起案件均在進一步調查辦理中,違規駕駛員將面臨交通執法部門的進一步追責。

1.2

非法營運?丁某被查!

6月20日,駕駛員丁某非法營運,準備載客從廈門北站前往翔安,當場被執法人員通過無人機高空偵查。

該車因涉嫌非法營運已被執法部門依法暫扣,駕駛員丁某將面臨交通執法部門2萬元以下的行政處罰,同時將由公安交警部門暫扣其駕駛證3至6個月。

1.3

租無證車輛上路?石某被查!

石某在某手機APP平台上,租一車進行長期駕駛。他以為是正規車,但實際使用性質為「非營運」。6月11日,該車被查獲。

按法律法規,該車不能用於正規手續的租賃。該租車所屬公司因使用未取得《租賃汽車證》的車輛從事租賃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將面臨交通執法部門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處罰。

1.4

違規載客?李某被查!

6月13日,計程車駕駛員李某,因涉嫌未在指定站點內排隊載客的違規行為,面臨交通執法部門500元的罰款及暫扣崗位服務證15天的行政處罰。

1.5 拿網約車資質開出租?黃某被查!

6月7日,黃某(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在廈門北站,因未取得有效《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將被交通執法部門處於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處罰。

ps:

這是兩個不同的證件哦

可不敢混淆使用

1.6

站外攬客?胡某被查!

5月30日,計程車駕駛員胡某因涉嫌未在指定的站點內排隊載客的違規行為,面臨交通執法部門罰款500元、暫扣崗位服務證15天的行政處罰。

02

交通部門緊急提醒

暑期是廈門旅遊旺季

人員出行量增大

外來遊客增多

廈門交通部門溫馨提醒廣大道路運輸行業從業者

上崗前做好證件自查工作

持證上崗

合規營運

# 附錄 #

@想要開計程車/網約車的朋友

這些條例必看!

2.1 計程車申請條件

摘錄自《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三條:

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活動的車輛應當取得《出租汽車車輛營運證》;

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的駕駛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 僅供參考,詳見政策文件全文。

2.2 網約車申請條件

摘錄自《廈門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辦法》:

第十條 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車型檔次應當不低於本市現有主流巡遊出租汽車,且符合下列條件:

(一)7座及以下純電動乘用車。

(二)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

(三)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車輛排氣、噪聲排放符合本市環保標準。

(四)車輛登記地及登記住所應在本市。

(五)首次申請的,車輛《機動車行駛證》載明的初次註冊日期至申請之日未超過3年。退出營運後再次申請且符合規定的,車輛《機動車行駛證》載明的初次註冊日期至申請之日不超過6年。

(六)軸距不低於2650毫米。

* 僅供參考,詳見政策文件全文。

另外

市民/遊客乘坐營運車的過程中

如遇到問題

可撥打12328

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投訴

這個夏天你打算如何「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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