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拉投資合作規模大,全球化經營水平相對較高,這與拉美市場潛力大挑戰多的特性相關,這一特性有利於企業在拉美投資,也會逆向倒逼企業加速成長。
拉美是中國對外投資的第二大目的地,在2010年之後成為增長最快的地區板塊。截至2021年底,中國對拉美地區直接投資存量為6937.4億美元,占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總存量的24.9%。拉美市場的特殊優勢為中拉投資合作提供了良好基礎,而地區潛在風險也驅使中國投資呈現出更為成熟的發展態勢。
岳雲霞 中國社會科學院拉丁美洲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拉美經濟研究室主任
01
中國對拉美投資的特性
中國對拉美投資始於20世紀80年代,經過多年積累,在本世紀取得了跨越式發展,中國在拉美地區的投資與經營形成了地區特性,具有一定的發展領先性。
一是實踐相對領先。中國在拉美投資呈現兩大階段性特點:一方面是地理覆蓋廣泛,除了兩大離岸金融中心外,中國企業在拉美投資涉及該地區33國中的31國;另一方面是流向集中度明顯,巴西、秘魯、智利、墨西哥、阿根廷和哥倫比亞是中國在拉美投資的前六大目的地國,合計占比近87%,而這六國也是拉美經濟前六強。中國企業在拉美地區的投資行為具有較為顯著的市場驅動特徵,經濟因素在區位選擇中發揮著主要作用。
二是結構相對優化。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具有較高的行業集中度,對拉美投資也不例外,前五大行業占投資總存量的88%,但在行業分布上,具有貿易追隨性的產業占58.7%,而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占15.7%,製造業占7.3%,金融業占6.3%。企業微觀數據進一步顯示,中國企業在拉美投資的第一大部類是能源業,電力、通訊、汽車和零部件、金融、食品和飲料加工等部類也有較大比重。顯然,中國在拉美地區的投資具有一定的行業領先性,技術類投資先行,為中拉合作的深入發展提供了支撐。
三是本土化相對突出。中國企業在拉美進行了三個層面的深度本土化:其一是員工本土化,多數中資企業以僱傭當地員工為主。中拉學術網絡統計顯示,2000~2021年,中資企業在拉美雇員總人數超過58萬人,創造了可觀的新就業;其二是企業公眾化,部分中資企業嘗試在當地上市,在不改變絕對控股的情況下,增加了巴西民眾持股;其三是社會責任本地化,中國企業在對拉美投資過程中踐行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理念,力求經濟、社會、環境綜合價值最大化。當代中國與世界研究院等機構對中國企業海外形象所做調研顯示,阿根廷、巴西、智利、墨西哥、秘魯等拉美國家受訪者對中國企業的認可比例處於中上水平,有73%的受訪者對中國企業印象良好,高於美國企業(71%)和法國企業(62%)。
02
拉美市場優勢與挑戰
中拉投資合作規模大,全球化經營水平相對較高,這與拉美市場潛力大挑戰多的特性相關,這一特性有利於企業在拉美投資,也會逆向倒逼企業加速成長。
拉美市場具有四大基礎優勢:一是規模優勢。拉美人口超過6億人,地區各國均達到中等以上收入水平,其中有8國為高收入國家,19國為中等偏上收入國家,經濟總量高於其他發展中地區,能夠滿足企業對市場規模的需求。二是規則優勢。拉美國家擁有廣泛的自由貿易網絡,智利、墨西哥、秘魯等國對外與美歐傳統市場形成了自由貿易與投資安排,在區域內締結了南方共同市場、太平洋聯盟等不同程度的一體化組織,為企業進入第三方市場提供了條件。三是供應鏈優勢。拉美是全球大宗商品的主要生產地和出口地,在全球糧食和原材料供應中具有不可替代性,有益於保障中國在全球化生產中的供應鏈韌性。四是互補優勢。拉美當前新增需求集中於能源、道路等傳統基建領域,5G、網際網路等新基建領域以及再工業化領域,這些領域恰恰是中國優勢產能所在,為中國企業在當地的投資提供了可能。
但是,拉美市場也存在顯著風險,對中國企業的運營水平提出了較高要求。一是市場環境風險。2014年以來,拉美地區陷入新一輪「失去的十年」,GDP年均增長僅有0.9%,通脹壓力上升,且宏觀經濟波動與政治大選周期、新冠疫情放大的社會衝突疊加,對政策可持續性和經營環境穩定性形成了衝擊。二是摩擦性風險。在環保、勞工保護和土著人土地權利等方面,中拉存在立法差異,當地的法規環境對中國企業的經營活動形成隱性制約。三是結構性風險。拉美地區普遍存在基礎設施薄弱問題,以及高稅收等多方面顯性或隱性成本,對投資構成約束。四是競爭性風險。美歐等已開發國家跨國企業長期經營拉美市場,在資源控制和市場占有率等方面占據先發優勢,對新近開發拉美市場的中國企業形成了一定的擠壓。
03
投資拉美的方向與建議
中國企業在投資拉美的實踐中積累了特定經驗,有條件進一步提升經營能力,擴大對拉美投資,同時,多元保障措施應及時到位,形成對拉美投資的「組合拳」,以便於有效控制風險。
第一,企業應發展「耐心投資」,以長期目標對沖短期波動。拉美市場具有周期性,中國企業應以長期運營的冷靜心態來應對拉美市場的短期波動。
第二,中拉雙方應共同推動制度創新,消除制約投資的瓶頸性因素。在面臨投資環境存在不確定性的背景下,制度創新有助於消除或沖抵不確定性。中拉雙方可強化「一帶一路」下的「五通」(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和民心相通)合作,推動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不斷發現並拓展合作新空間、新動力。
第三,利益相關方應合作共贏,實現共同發展。中拉關係的核心內涵是合作共贏,作為市場新進入者,中國企業應努力創造增量市場,促使各方受益。同時,藉助當前全球價值鏈重構的機會,中資可以通過併購借力美歐企業進入拉美,實現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四,投資主體應深入了解法律文化差異,突破法律文化瓶頸。針對拉美法律環境的複雜性,中國投資者除了注重前期調研和人才培養外,應嚴格遵守東道國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積極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在發生法律糾紛時,應優先選擇拉美國家認可的國際商事仲裁,爭取更為有利的司法待遇。
來源 | 《商學院》雜誌2023年5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