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日
最新修訂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
正式施行啦!
吸收了新時代軍人撫恤經驗的
新條例勢必推動
軍人撫恤優待工作
法治化水平不斷提高
新修訂的條例中
多了哪些亮點經驗和先進做法
軍事科學院軍事法制研究院專家
權威解讀全文如下
一
深刻領會
修訂《條例》的重大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事業發生歷史性變革,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和依法治軍深入推進,國防和軍隊改革持續深入,軍人撫恤優待工作擔負著新任務、取得了新成就,但也面臨許多新矛盾、新問題,迫切需要通過修訂《條例》來保障規範軍人撫恤優待工作高效順暢運行。
(一)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相關決策部署的政治要求
進入新時代,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為加強軍人撫恤優待工作提供了科學指導。軍人撫恤優待工作牽涉範圍廣、政治敏感性強、政策規範性高,修訂《條例》有助於以法治方式確保軍人撫恤優待工作的正確政治方向,以法的強制力確保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關懷關愛落到實處。
(二)提高軍人撫恤優待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舉措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化是衡量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的主要標準。近年來,國家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為修訂《條例》提供了法律依據;國家相關部委出台了《關於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意見》,對開展軍人撫恤優待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相關領域出台了殘疾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傷殘撫恤管理、光榮院管理、優撫醫院管理等規範,為深入開展軍人撫恤優待工作提供了具體支撐。修訂《條例》有助於發揮其承上啟下、左右銜接的規範作用,將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中關於軍人撫恤優待工作的新規範、新要求進行集中統合和全面規範,構建完善科學高效的軍人撫恤優待政策法規體系,為深入開展軍人撫恤優待工作提供法規依據。
(三)回應撫恤優待對象集中關切問題的緊迫需要
自2018年退役軍人事務部成立以來,軍人撫恤優待工作有了顯著發展,保障範圍大幅拓展,保障水平穩步提升。2023年統計數據顯示,國家定期撫恤補助對象共計833萬餘人,定期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逐步提高,孤老、重殘等撫恤優待對象集中供養和康養保障力度不斷加大,生活、養老、醫療、交通、旅遊、住房、教育等方面110餘項優待項目得到落實。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以及國防和軍隊改革的深入推進,廣大撫恤優待對象對於撫恤金髮放、參戰退役軍人特別優待、醫療優待、關愛幫扶等事項的期望值持續提升,修訂《條例》有助於從撫恤優待對象切身利益出發,統籌國家交通、住房、教育、醫療等各項政策制度,集成近年來軍人撫恤優待理論創新成果,解決撫恤優待對象集中關切問題。
二
推動新修訂的《條例》
落地見效的思路舉措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軍地雙方要緊密協作、共同努力,根據各地區各領域實際綜合施策,做好撫恤優待對象的榮譽激勵,提升優撫醫院和光榮院的服務保障水平,發揮各類社會力量的能動作用,全面抓好落地舉措的檢查督導,充分體現《條例》對軍人撫恤優待工作的規範、引導、保障作用。
(一)軍地協同全面做好撫恤優待工作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將持續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納入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總盤子」,明確提出要深化跨軍地改革。隨著社會生產力和軍隊戰鬥力的耦合關聯愈發緊密,形成各司其職、緊密協作、規範有序的跨軍地工作格局,成為跨軍地改革的重要目標。
《條例》明確
中央和國家有關機關、中央軍事委員會有關部門、地方各級有關機關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軍人撫恤優待工作。軍人撫恤優待作為事關軍心士氣凝聚提升的重要工作,要求軍地雙方強化依法治理理念、樹立體系化思維、一體化聯動、全鏈路完善工作機制,切實做好《條例》的宣講解讀,及時梳理化解工作中出現的難點堵點,確保各項舉措的針對性穩定性。涉及軍地多個職能部門、協調難度較大的矛盾問題,由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牽頭協調軍地共同推動解決。當地軍地職能部門確實難以解決的,應及時報上級職能部門統籌協調解決。
(二)根據各地區各領域實際紮實做好撫恤優待工作
當前,我國地域發展不平衡、城鄉發展不平衡、產業及消費水平不平衡等問題仍然較為突出。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23年末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為5.1%,全年居民消費價格比上年上漲0.2%,20個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房同比上漲。
《條例》明確
分類保障,突出重點,逐步推進撫恤優待制度城鄉統籌,健全撫恤優待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確保撫恤優待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國防和軍隊建設需要相適應。在各類保障的具體落實上,應重視併兼顧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以及優撫對象急迫需求,在全面做好各類對象優待服務與突出參戰退役軍人特別優待相結合等方面著重發力,不斷提高軍人撫恤優待工作質效。
(三)健全相關政策制度,做好撫恤優待對象的榮譽激勵
精神激勵與物質激勵都是榮譽激勵的重要組成部分。世界主要國家都將做好軍人軍屬的榮譽激勵作為激發軍人戰鬥熱情、鞏固提升軍隊戰鬥力的重要舉措。
《條例》明確
國家建立撫恤優待對象榮譽激勵機制,除按規定向被授予功勳榮譽表彰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遺屬增發撫恤金外,還將健全邀請參加重大慶典活動、開展典型宣傳、懸掛光榮牌、制發優待證、送喜報、載入地方志、組織短期療養等政策制度。上述政策制度施行以來,得到廣大優撫對象的高度肯定,尊崇軍人職業、尊重退役軍人的社會氛圍愈發濃厚,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進加強的地方。各地應以規範工作流程、確定組織形式、制定統一標準為重點,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政策制度,確保榮譽激勵效果。
(四)加強優撫醫院和光榮院建設,提升服務保障水平
根據民政部數據,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達2.97億,占總人口比重達21.1%,預計到2035年,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突破4億,占比超過30%。做好養老服務與醫療服務的銜接協作,成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舉措。
《條例》明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充分利用現有醫療和養老服務資源,因地制宜加強優撫醫院、光榮院建設,收治或者集中供養孤老、生活不能自理的退役軍人。截至2023年,全國共有100餘所優撫醫院、700餘所光榮院,分布在20餘個省市。38所優撫醫院納入「十四五」時期優撫醫院建設項目庫,15所優撫醫院入選區域型優撫醫院,優撫醫院跨省域服務能力不斷提升。在此基礎上,應當持續加強資金支持力度,做好優撫醫院、光榮院的新建和改擴建,推動優撫醫院和光榮院的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加大軍隊醫院與優撫醫院結對幫扶力度,做好人才引進和保留工作,積極探索光榮院創新發展路徑,全面提升優撫醫院和光榮院的服務保障水平。
(五)發揮社會力量在撫恤優待工作中的能動作用
社會力量是推動軍人撫恤優待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補充。在烈士遺骸的搜尋認定以及遺屬後代的查找幫扶上,社會組織都發揮了積極作用。有的民營企業不僅優先招聘軍屬和退役軍人,還主動為生活困難的軍人家庭排憂解難。
《條例》明確
國家鼓勵和引導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依法通過捐贈、設立基金、志願服務等方式為軍人撫恤優待工作提供支持和幫助。應當發揮社會力量在軍人撫恤優待工作中的能動作用,既要鼓勵引導社會力量依法為軍人撫恤優待工作提供支持和幫助,做好慈善捐贈的監管工作,防止不法分子以幫扶軍屬和退役軍人為名行違法亂紀之事,引發涉軍負面輿情,也要對在志願服務中成績顯著、在撫恤優待對象中反響較好的社會力量給予表彰獎勵,落實稅收優惠等激勵措施,做好媒體宣傳報道,在全社會形成群策群力、共同參與的軍人撫恤優待新格局。
(六)全面抓好撫恤優待工作的檢查督導
近年來,各地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出台擁軍優屬實施細則或辦法,發布優待項目清單,對通過檢查督導推動優撫措施落地愈發重視。如遼寧省丹東市於2023年出台《關於推行擁軍優屬督導機制的意見》,並於當年國慶節前夕組織8個擁軍督導組深入街道、社區和優撫對象家中了解優待政策落實情況,督導涉軍急難愁盼問題的解決。
《條例》明確
負有軍人優待義務的單位不履行優待義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履行義務。當前,優待項目更新慢、優待標準不夠高等現象在部分地區還一定程度存在。各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綜合採取定期巡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全面抓好檢查督導,重視發揮政府職能部門網站群眾信箱作用,對檢查中發現的以及撫恤優待對象反映強烈的焦點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對拒不履行優待義務、損害撫恤優待對象合法權益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懲處。
來源:新時代中國雙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