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曾在被問到「樓價是否已經見頂」時表示,目前的房價和普通市民的收入是脫節的。
的確,如果光靠工資買房,不吃不喝也得幾十年,因此很多人選擇了向銀行貸款。
雖然要多付不少利息,但至少可以早點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相對來說更加穩定、更有歸屬感。
在向銀行申請購房貸款時,很多人都曾在貸20年和30年之間猶豫不決。
這兩種選擇各有利弊:選擇20年的還款期限,總利息會少一些,但還款壓力就會更大一些;選擇30年的還款期限,每個月還款數額會少一些,但總利息都快趕上貸款本金了,想想要多掏那麼多錢,真讓人心疼不已。
就在今年8月,央行又發布了房貸新規,並將於10月8日起開始正式實行。
房貸新規實施後對買房的人有什麼影響?貸款又應該選20年還清還是30年呢?
銀行員工透露:不少人選錯了白送錢。
新規規定,房貸利率不再按照央行的基準利率,而是根據新的LPR變動。
所謂的LPR,就是「貸款基礎利率」。簡單來說,10月8日後首套房5年期以上的LPR為4.85%,二套房5年期以上的LPR為5.45%,各個城市根據自身的情況進行調整,低於這個標準的就往高了調。
按照新規,不少城市的房貸利率都進行了上浮,而且短時間內也不會有下降的趨勢。
這項新規對於已經買了房正在還貸款的人並沒有什麼影響,但原本打算在10月8日之後買房的人就得好好掂量掂量了:到底是選20年還是30年呢?
假設我們要買首套房,貸款100萬,以常見的等額本息方式還款。
如果選擇貸款20年,那麼總利息就是56.4萬左右,每個月需要還款6517元。
如果選擇貸款30年,總利息就是近90萬,每個月需要還款5277元。
也就是說還貸期限多10年,利息多了33.6萬,而且貸款金額越大、房貸利率越高,差額也就越大。
看起來似乎貸30年挺吃虧的,可是如果把通貨膨脹的因素考慮進去呢?
我們知道,貨幣是會貶值的,現在的10萬塊和20年前的10萬塊不可同日而語,而再過20年,10萬塊的購買力也會比現在低不少。
一個典型的例子:1989年,北京的房價還只有1600-1900元每平米,當時一名大學生每個月能省下50元,媒體甚至報道稱:省吃儉用100年才能買上兩居室。
假如當時有貸款,選擇等額本息的方式,每個月還50元,還到今年正好30年。而如今50元都不夠買幾斤豬肉。
100萬貸30年雖然比貸20年要多出33.6萬利息,但30年間的90萬購買力其實比20年間的56.4萬還要低,相當於你花了更少的錢買下了這套房子。
這也是為什麼有句話說「房貸是普通人一生中最大的一筆金融福利」,因為我們可以儘量選擇更長的還款期限,將錢花在更需要的地方,而不是在錢還「值錢」的時候把它們都用來還房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