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賀州一家四口被滅門,刑警靠一枚腳印破案,主謀竟是親妹妹

2022-05-18   歷史戰爭

原標題:2011年賀州一家四口被滅門,刑警靠一枚腳印破案,主謀竟是親妹妹

2011年5月2日,廣西賀州警方接到報案,八步區愛民路一戶民宅發生了兇殺案。待警方趕到現場才發現情況之慘,牆上、床上、地板四處是血跡,死的是一家四口。他們身上都有兩種傷口,先是遭鈍器擊打頭部,看沒死透又上去補刀。下手之狠讓經驗豐富的刑警都有些駭然,究竟是誰殺害了他們?又是為了什麼?

死的四個人分別是男主人周子雄、女主人凌小雲,以及兩人的一雙兒女,16歲的周某雪和15歲的周某林。周家的家庭情況很不錯,周子雄是賀街地稅分局的局長,凌小雲是房地產老闆。他們所住的是獨棟的七層樓房,周母跟保姆住在五樓,她們其實在早上就發現了異常。本來說好要去參加侄女的婚禮,周子雄一家卻遲遲沒有起床,不過當時以為是年輕人貪睡。

周母與保姆也沒有多想,直到婚宴即將開席,還不見一家四口出現。這才回家查看,結果一進門就發現了如此慘案,周母當時就驚得心臟病發。屍檢結果顯示,四人的死亡時間應該在凌晨1時許到3時許,他們早在深夜就已經遇害了。現場有些奇怪,門窗完好,外部沒有發現攀爬的痕跡。四個人都死在臥室,沒有過多的反抗,顯然是在熟睡中遇害。

更奇怪的是,兇手似乎是先殺害了周子雄與妻子,而後殺害兩個孩子。手裡可能有鑰匙又能準確區分出大人孩子的臥室,兇手應該是周家的熟人,並且關係較為親密。另外從傷口以及痕跡來看,嫌疑人至少有兩個,他們的心理素質很好。在作案後還對現場進行了清理,將腳印、指紋等證據全抹掉了,不過百密終有一疏。

偵查員在現場找到了兩枚腳印,一個穿著襪子的足跡,是一名身高一米六至一米七的男性所留。半枚鞋印屬於保姆留在四樓門口的鞋,這雙鞋在案發後已不見,能穿這雙鞋的應該是一個身高在一米六五以下女性。結合這兩條線索,警方將犯罪嫌疑人鎖定在凌小雲的妹妹凌小娟身上,她不僅身高吻合還跟姐姐有經濟上的糾紛。

並且有機會複製鑰匙,四個月前,凌小娟曾替母親將鑰匙送還給姐姐。最讓人懷疑的是,案發後,凌小娟一直試圖將警方視線轉移到凌小雲前男友身上。表面上看是急於抓住兇手告慰姐姐亡魂,但相較於其他幾個兄妹來說,凌小娟的反應太過。何況她因為錢沒少跟姐姐吵架,如今姐姐死了,卻表現出極其傷心?

警方當即開始查凌小娟,結果有了發現,她在案發前頻繁跟已故大姐的女兒蘇潔的男朋友劉勝明聯繫。這個劉勝明,身高正好跟另一枚腳印吻合,且他還在案發後離開賀州輾轉多地。有畏罪潛逃嫌疑,警方遂找上劉勝明與蘇潔,蘇潔很快承認滅門案就是凌小娟以及男友所為。凌小娟、劉勝明歸案後,又供述蘇潔的哥哥,凌家姐妹的外甥蘇可章也參與其中。

說起來令人唏噓,主犯為凌小娟,她恨自己的親姐姐。一則因為凌小雲的脾氣,比較小氣,說話比較沖。當初凌家大姐重病,凌小娟找上二姐,希望她能出點錢救救大姐。但得到的是失望,凌小娟跟大姐關係很好,因為這件事對二姐不滿。後來凌小雲安排妹妹在自己工地上幫忙管理,說好的工資是2000元,卻只給1500元。

還不包吃住,偶爾拖欠部分工資,這更讓凌小娟心生恨意。二則凌小雲家境比較好,凌小娟的家境卻非常差,由此心理很不平衡。同父同母,憑什麼她可以生活得那麼好,自己卻過成這樣?在不懂法的她眼裡,只要二姐一家死了,她也可以繼承二姐部分遺產。原本凌小娟的目標不止是二姐一家四口,還有周子雄的母親與保姆,因為門打不開作罷。

凌小娟的心狠手辣難以想像,案發後,她卻表示:「希望法官能給我一個機會,讓我有時間從內心和行為上去徹底懺悔我的罪行,家裡還有兩個年幼的孩子,我請求法官儘可能的從寬處理我。」殺害親姐姐的時候沒想過手下留情,殺害兩個年幼外甥的時候沒想過留情,到自己了卻求著從寬處理。

世上哪有那麼便宜的事,他們三人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故意殺人罪的量刑中,出於卑劣目的殺人、以極端殘酷手段殺人、殺害朝夕相處的親人、殺害多人,皆屬於從重處罰情節。這裡邊四條,凌小娟幾人全構成,故2011年11月9日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三人死刑。

2013年1月24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凌小娟、蘇可章、劉勝明三人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