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粉絲」怎麼啦?江蘇檢察機關以案釋法剖析「粉絲經濟」亂象

2019-12-26     儀征檢察

來源:江蘇法制報

「高明案」承辦檢察官使用遠程庭審系統開庭

  「直播間的小姐姐們,長得又美,聲音又好聽……」某直播平台的主播讓18歲的肖學著迷。肖學沒有工作,身無分文,卻想在直播平台「揮金如土」刷禮物、打賞,為了這虛幻的滿足感,他先是小偷小摸,後又實施詐騙,最終落入法網。11月11日,肖學因涉嫌詐騙犯罪被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檢察院提起公訴,11月21日被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三年。

  像肖學這樣的「粉絲」絕不是個例,未成年人尤其易衝動、易著迷,由此上當受騙或騙人,走上犯罪道路。2017年以來,僅江蘇省蘇州市檢察機關就辦理了涉「粉絲經濟」亂象案件17件23人,涉及盜竊、詐騙、幫助網絡犯罪活動、故意殺人等罪名。

  「粉絲」沉迷直播「特權」 走上犯罪道路

  2000年出生的肖學,初中就輟學在家,整天無所事事。2019年3月,剛成年的他,從四川老家獨自一人到蘇州打工。已經過慣遊手好閒生活的肖學,根本吃不了苦,沒過多久便辭職了。肖學不敢跟家人講辭職的事情,更不敢回老家,於是就一直躲在狹小昏暗的出租屋裡玩手機,看網絡直播,給主播刷禮物、打賞。

  在直播平台,貴族身份被看成是財富和地位的象徵,擁有很多特權的。這些特權是需要金錢支撐的,「粉絲」必須花錢開通會員,最低級別的會員年費也要3000元,而最高級別的國王會員年費則高達45萬元。

  為了在直播世界獲得更多的滿足感,肖學開始成為充值會員,頻繁給女主播刷禮物。在送上價值520元或1314元的虛擬禮物後,膚白貌美、身材姣好的女主播會用甜美的聲音回復一聲「謝謝哥哥」,這成了肖學快樂的源泉。可是沒有收入來源的他,很快就入不敷出。

  肖學開始小偷小摸,在網吧趁他人熟睡之際,盜竊了一部手機,還因此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2天。但這也滿足不了「打賞」需要,於是他開始騙。

  2019年7月的一天,肖學結識了被害人李金龍,閒談中得知李金龍在支付寶借唄以及微信微粒貸欠下了不少錢,很是發愁。肖學信誓旦旦地對李金龍說,支付寶、微信系統存在漏洞,自己可以通過修改數據的方式幫其償還欠款,前提是需要李金龍先支付一定的手續費。急需用錢的李金龍,想都沒想便答應了。短短一周的時間,肖學利用各種藉口,騙取了李金龍10多萬元。

  肖學還不是最極端的「粉絲」,吳中區檢察院辦理的賈某故意殺人、放火案中,賈某在跟母親借錢未果之後,竟持刀將母親殘忍殺害。後經司法鑑定,賈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屬限制刑事責任能力,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平台、網絡推手、「大V」偽裝重重

  侯因是一名資深網民,2006年就成為某網絡遊戲論壇的註冊用戶。2014年,他成為該論壇「時尚消費&格致生活」板塊的版主,平時在論壇內發布很多關於豪車、古董收藏、名表評鑑等主題帖,並多次表示自己在業內具有較高知名度,應邀出席各種名表相關沙龍、晚宴的經歷。

  為了進一步包裝侯因,該論壇專門發布一篇名為《時間的領主——人物誌:「表帝」》的人物介紹,吸引大波「粉絲」關注。當網友提出自己對名表的需求時,侯因會以「專業視角」推薦。漸漸地,「表帝」侯因成為論壇網友心中的手錶權威。

  2015年,侯因開始幫論壇網友代購各式名表。拿到手錶的「粉絲」們,紛紛稱讚「表帝」的能力,找侯因代購手錶的人越來越多。

  可是從2016年上半年開始,侯因的「交貨速度」明顯慢了下來,直到9月份的一天,突然銷聲匿跡。論壇「粉絲」互相詢問才發現,沒收到手錶的大有人在,大家急忙報了警。

  公安機關很快將侯因抓獲歸案。原來,論壇里光鮮的「表帝」在現實中早已落魄不堪。侯因雖然從事過鐘錶行業,但在業內的認可度並不高,早在代購之前,就已欠下數十萬債務。直至案發,仍有多名被害人既沒有拿到手錶,也沒有收到退款。最終,侯因被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論壇版主侯因是直接上陣騙「粉絲」錢財,而微博「大V」高明則利用自己的影響力為騙子發布詐騙信息,當起了詐騙犯罪的「推手」。

  「我覺得被騙的人比較少,而且金額不大。廣告的價格比較高,掛的時間也比較短,我可以在短時間內獲利。」就這樣,高明懷著僥倖心理,先後10餘次幫助不法分子發布詐騙廣告,使得不少「粉絲」上當受騙。小木就是被騙「粉絲」之一,因深信高明推送的兼職廣告,被詐騙分子以各種理由騙取了10萬餘元。

  高明最終因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為什麼「粉絲」們會不惜錢財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蘇州工業園區檢察院員額檢察官李東山認為,「空虛、寂寞、獨身是一些直播平台玩家的主要特點,李東山建議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探索建立用戶實名制和主播黑名單制度,健全完善直播內容的審核、監管制度和對違法有害內容的查處措施。

  吳中區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副主任朱媛媛建議社交平台應該建立發言審核機制,對「大V」發布的廣告類文案進行重點審核,嚴格限制並全天候監測。吳中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袁燦華建議,建立營銷號廣告分析大數據平台,強化對「粉絲經濟」中欺詐行為的研判,並為受害人提供清晰明確的舉報、維權路徑;司法機關、網信等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加大網絡犯罪打擊力度。

  相城區檢察院侯因合同詐騙案承辦人孫興峰認為,遏制網絡犯罪,司法機關、網信等部門必須重拳出擊、打防結合、標本兼治。他建議公安機關強化利用大數據對犯罪信息的篩選研判,挖源頭、斬鏈條,並積極強化與網信、金融監管、檢察、法院等單位的工作協作,統一證據採集和法律適用標準,提升打擊精準度。

  蘇州大學傳媒學院副教授陳一建議,可對直播平台、主播採用積分制管理,進行全程式、伴隨式管理,壓實平台方責任,引導其打造正能量「網紅」。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0f3FQG8BMH2_cNUgaEu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