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亂用電、不堵消防通道…許昌疫情防控期間消防安全工作要求來啦

2020-02-07   許昌報業傳媒集團

近日,

許昌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布

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的通告。

為有效預防疫情期間火災事故的發生,

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河南省消防條例》 等法律法規,

現就進一步加強疫情期間的消防安全工作通告如下:

一、居民家庭日常用電要落實「五不做」。不私拉亂接電氣 線路;不在同一插座上同時插接空調、電暖氣、電磁爐、電水壺、 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不在樓梯、走道、門廳等公共區域存放雜 物、停放電動自行車、為電動自行車充電;不要「飛線」為電動 自行車充電;家用電器不長時間通電處於待機狀態。


二、醫療衛生機構、養老服務機構、商場超市等場所在營業 期間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微型 消防站隊員要在崗在位,加強對重點部位的防火巡查檢查,確保 疏散通道暢通、消防設施完整好用。要加強員工消防教育培訓, 教授逃生和滅火應急處置方法,有條件的要組織開展滅火和應急 疏散演練。


三、歇業單位要將火源、電源(除消防用電)、氣源切斷, 對歇業期間因特殊原因無法切斷火源、電源、氣源的單位,要安 - 1 -排專人值班,加強防火巡查,及時發現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單位 歇業期間,嚴禁場所內違規留宿住人。


四、復工復產企業開工前,要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及時維修更換老舊線路和設備,尤其要規範臨時用電管理。要加 強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檢查,及時清理各類雜物,生 產作業期間嚴禁鎖閉安全出口,確保暢通。要組織對消防設施進 行全面檢測和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後方可恢復使用。


五、各相關單位、居民住宅小區在採取進出口防疫管控措施 時,必須留足寬、高不小於 4 米的消防車通道,嚴禁私家車、電 動車、固定障礙物等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確保一旦發生火災 等突發情況,能夠保障消防救援車輛迅速通行。


特此通告。

2020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