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盧洪標被查

2019-08-07     新聞山西

日前,經中共金華市委批准,中共金華市紀委、金華市監察委員會對東陽市決策諮詢委員會常務副主任盧洪標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盧洪標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為掩蓋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隱瞞不報共同生活子女經商辦企業等事項;違規借貸、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低價購房、「一家兩制」存在利益衝突;家風不正,為親屬違規經營幹預執法活動、無息低息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借款,縱容其子奢靡享樂、參股管轄範圍內的企業,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利用職務便利,大搞權錢交易,大肆斂財。

盧洪標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金華市委批准,中共金華市紀委、金華市監察委員會決定給予盧洪標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盧洪標違紀違法所得;將盧洪標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審查調查期間,盧洪標在懺悔錄中剖析,自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仕途將近「天花板」時心態失衡,「初心」不在,信念喪失,既想當官又想賺錢;家風敗壞,對兒子失管失教,讓老闆幫帶提攜,利用職務影響力攫取私利,寵溺其虛榮攀比;政商關係越界,「清」「親」不分,心存僥倖甘當「鴕鳥」,「三清理一規範」(編者註:金華市清理違規借貸、違規持股、低價購房和規範「一家兩制」專項行動)內容項項違反、樣樣典型,在違紀違法道路上越走越遠。盧洪標表示自己晚節不保,悔不當初,是不良政治生態下的反面典型,真切地感受到全面從嚴治黨、「三清理一規範」專項行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覺得愧對組織的培養、愧對領導和同志們的信任和關心,衷心感謝組織對自己的教育、幫助和挽救,願意接受組織處理、認罪悔罪。

盧洪標簡歷

盧洪標,男,漢族,1959年11月出生,浙江東陽人,1982年10月參加工作,1980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大專學歷。

1982.10-1984.01 東陽縣六石鎮幹部

1984.01-1985.06 東陽縣政府辦公室幹部

1985.06-1986.12 東陽縣白雲鄉黨委書記

1986.12-1991.03 東陽市吳寧鎮黨委委員、白雲辦事處黨委書記

1991.03-1996.03 東陽市協作辦副主任

1996.03-1997.11 東陽市南馬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7.11-1999.01 東陽市南馬鎮黨委書記

1999.01-2000.11 東陽市南馬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1997.08-2000.06 浙江省委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大專班學習)

2000.11-2005.11 東陽市林業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5.11-2007.04 東陽市衛生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7.04-2008.02 東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

2008.02-2008.12 東陽市政府黨組成員、白雲街道黨工委書記,東陽經濟開發區白雲商貿區管委會主任

2008.12-2011.06 東陽市委辦公室主任

2011.06-2011.08 東陽市城北工業新區管委會主任、黨委書記

2011.08-2012.12 東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黨工委副書記,東陽市城北工業新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2.12-2014.02 東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副縣長級)、黨工委書記,東陽市城北工業新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4.02-2014.12 東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副縣長級)、黨工委書記

2014.12-2016.05 東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副縣長級),市委辦主任

2016.05-2017.04 東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書記(副縣長級),市委辦主任

2017.04 東陽市決策諮詢委員會常務副主任(保留副縣長級)

2019.05 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2019.07 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0BhzamwBUcHTFCnfp58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