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截止,關係收入!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記得及時確認

2023-12-22     上海楊浦

原標題:即將截止,關係收入!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記得及時確認

即將截止,關係收入!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記得及時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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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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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熱點問題有哪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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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

1.子女的範圍包括哪些?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監護的非子女。

2.子女教育的扣除主體是誰?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體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包括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的,比照執行。

3.子女教育的扣除標準是多少?

按照每個子女每年24000元 (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4.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間如何分配?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2000元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只有這兩種分配方式,納稅人可以根據情況自行選擇。

5.在民辦學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嗎?

可以。無論子女在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接受教育,納稅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6.在境外學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嗎?

可以。無論子女在境內學校或境外學校接受教育,納稅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7.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子女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嗎?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子女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對子女甲可以選擇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扣除,對子女乙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

8.子女6月高中畢業,9月上大學,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可以扣除。對於連續性的學歷 (學位) 教育,升學銜接期間屬於子女教育期間,可以申報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繼續教育

1.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範圍是怎麼規定的?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 (學位) 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是誰?

繼續教育的扣除主體以納稅人本人為主。大學本科及以下的學歷繼續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暫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對於同一教育事項,不得重複扣除。

3.納稅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學且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是否連續計算?

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48個月包括納稅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學且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期連續計算。

4.如果納稅人在接受學歷繼續教育的同時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如何享受繼續教育扣除?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納稅人接受學歷繼續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標準扣除,全年共計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且符合扣除條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但是,只能同時享受一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和一個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因此,對同時符合此類情形的納稅人,該年度可疊加享受兩個扣除,當年其繼續教育共計可扣除8400元(4800+3600)。

5.如果在國外進行的學歷繼續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國外頒發的技能證書,能否享受每月400元或每年3600元的扣除?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可以扣除。由於您在國外接受的學歷繼續教育和國外頒發的技能證書,不符合「中國境內」的規定,不能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6.我現在處於本碩博連讀的博士階段,父母已經申報享受了子女教育。我博士讀書時取得律師資格證書,可以申報扣除繼續教育嗎?

如您有綜合所得(比如稿酬或勞務報酬等)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取得證書的當年,可以享受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扣除 (3600元/年)。

7.參加自學考試,納稅人應當如何享受扣除?

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取得一門課程的單科合格證書後,省考委即應為其建立考籍管理檔案。具有考籍管理檔案的考生,可以按照《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規定,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8.納稅人參加夜大、函授、現代遠程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學習,是否可以按照繼續教育扣除?

納稅人參加夜大、函授、現代遠程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教育,所讀學校為其建立學籍檔案的,可以享受學歷(學位) 繼續教育扣除。

大病醫療

1.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樣的?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 (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 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彙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2.納稅人配偶、子女的大病醫療支出是否可以在納稅人稅前扣除?

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按規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3.納稅人父母的大病醫療支出,是否可以在納稅人稅前扣除?

目前未將納稅人父母納入大病醫療扣除範圍。

4.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時,納稅人需要注意什麼?

納稅人日常看病時,應當留存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者複印件) 等資料備查,同時,可以通過醫療保障部門的醫療保障管理信息系統查詢本人上一年度醫藥費用情況。納稅人在年度彙算清繳時填報相關信息申請退稅。

5.夫妻同時有大病醫療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額是16萬嗎?

夫妻兩人同時有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可以選擇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額分別計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額為8萬元,合計最高扣除限額為16萬元。

6.大病醫療支出中,納稅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這種跨年度的醫療費用,如何計算扣除額?是分兩個年度分別扣除嗎?

納稅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時才進行醫療費用的結算。納稅人申報享受大病醫療扣除,以醫療費用結算單上的結算時間為準,因此該醫療支出屬於是第二年的醫療費用,到2019年結束時,如果達到大病醫療扣除的「起付線」,可以在2020年彙算清繳時享受扣除。

7.在私立醫院就診是否可以享受大病醫療扣除?

對於納入醫療保障結算系統的私立醫院,只要納稅人看病的支出在醫保系統可以體現和歸集,則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支出,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大病醫療扣除。

8.如何理解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起付線」和扣除限額的關係?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 累計超過1.5萬元的部分,在8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上述所稱的1.5萬是「起付線」,8萬是限額。

住房貸款利息

1.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範圍是什麼?

納稅人本人或其配偶單獨或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2.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是誰?

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3.夫妻雙方婚前都有住房貸款,婚後怎麼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年度內不得變更。

4.個人填報住房貸款相關信息時,「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貸款,且婚後分別扣除50%」是什麼意思?

如夫妻雙方婚前各自有一套符合條件的住房貸款利息的,填寫本欄。無此情形的,無須填寫。

如夫妻婚後選擇其中一套住房,由購買者按扣除標準100%扣除的,則購買者需填寫本欄並選擇「否」。另一方應當在同一月份變更相關信息、停止申報扣除。

如夫妻婚後選擇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的,則夫妻雙方均需填寫本欄並選擇「是」。

5.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時享受嗎?

不可以。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6.首套房的貸款還清後,貸款購買第二套房屋時,銀行仍舊按照首套房貸款利率發放貸款,首套房沒有享受過扣除,第二套房屋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如納稅人此前未享受過住房貸款利息扣除,那麼其按照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貸款購買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7.如何理解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只要納稅人申報扣除過一套住房貸款利息,在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統里存有扣除住房貸款利息的記錄,無論扣除時間長短、也無論該住房的產權歸屬情況,納稅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8.父母和子女共同購房,房屋產權證明、貸款合同均登記為父母和子女,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父母和子女共同購買一套房子,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應該由主貸款人扣除。如主貸款人為子女的,由子女享受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主貸款人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貸款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

1.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範圍是怎麼規定的?

納稅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規定進行扣除。

2.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是誰?

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 (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沒有住房的,可以分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雙方不得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3.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中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定義的?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僱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 (地區、州、盟) 全部行政區域範圍。無任職受僱單位的,為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地的稅務機關所在城市。

4.夫妻雙方無住房,兩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無住房,可以分別扣除。

5.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時享受嗎?

不可以。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選一。如果對於住房貸款利息進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對住房租金進行抵扣。反之亦然。

6.納稅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納稅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賃扣除的起始時間為租賃合同約定起租的當月,截止日期是租約結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

7.合租住房可以分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嗎?

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個人(非夫妻關係),若都與出租方簽署了規範租房合同,可根據租金定額標準各自扣除。

8.我年度中間換租造成中間有重疊租賃月份的情況,如何填寫相關信息?

納稅人年度中間月份更換租賃住房、存在租賃期有交叉情形的,納稅人在填寫租賃日期時應當避免日期有交叉。

贍養老人

1.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範圍是怎麼規定的?

納稅人贍養年滿60歲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贍養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2.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是誰?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包括:一是負有贍養義務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規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經去世,負有贍養義務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3.納稅人父母年齡均超過60周歲,在進行贍養老人扣除時,是否可以按照兩倍標準扣除?

不能。扣除標準是按照每個納稅人有兩位贍養老人測算的。只要父母其中一位達到60歲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數計算。

4.由於納稅人的叔叔伯伯無子女,納稅人實際承擔對叔叔伯伯的贍養義務,是否可以扣除贍養老人支出?

不可以。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5.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有哪幾種?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包括由贍養人均攤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採取指定分攤或者約定分攤方式的,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500元,並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與約定分攤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攤為準。

6.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再婚的,如何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進行贍養,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每月3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時,納稅人需註明與被贍養人的關係。

7.父母均要滿60歲,還是只要一位滿60歲即可?

父母中有一位年滿60周歲的,納稅人可以按照規定標準扣除。

8.兩個子女中的一個無贍養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3000元扣除標準?

不可以。按照《國務院關於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通知》 (國發[2023] 13號) 規定,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間分攤3000元/月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5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單獨享受全部扣除。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

1.嬰幼兒子女的範圍包括哪些?

嬰幼兒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等受到本人監護的3歲以下嬰幼兒。

2.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的扣除主體是誰?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的扣除主體是3歲以下嬰幼兒的法定監護人,包括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的,比照執行。

3.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的扣除標準是多少?

按照每個嬰幼兒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4.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的扣除在父母之間如何分配?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2000元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只有這兩種分配方式,納稅人可以根據情況自行選擇。

5.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子女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嗎?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子女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對子女甲可以選擇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扣除,對子女乙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

6.嬰幼兒9月份滿3周歲,9月份開始接受學前教育,在當年能否同時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扣除和子女教育扣除?

可以同時扣除。1到8月份嬰幼兒未滿3周歲,處於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規定的年齡範圍內,9到12月份已滿3周歲,處於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規定的年齡範圍內,在當年可以同時申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和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7.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起算時間是什麼?

從嬰幼兒出生的當月至滿3周歲的前一個月,納稅人可以享受這項專項附加扣除。比如: 2022年5月出生的嬰幼兒,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規定享受此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8.在國外出生的嬰幼兒,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嗎?

可以。無論嬰幼兒在國內還是國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其他

1.專項附加扣除可選擇哪些申報方式享受,有什麼不同?

您可將採集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給支付工資、薪金所得的扣繳義務人,由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個人所得稅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也可在年度彙算清繳時,自行申報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大病醫療支出只能由本人年度彙算清繳時自行申報享受扣除。

一般來說,指定扣繳義務人申報在取得收入時便可享受扣除,而自行申報更適合注重個人隱私的納稅人。

2.什麼是扣繳義務人?

扣繳義務人,是指向個人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

3.扣除年度什麼意思?可以選擇多年嗎?

扣除年度指可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選擇一個年度。對於子女教育支出、贍養老人支出、房貸利息支出等連續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寫或確認。

4.我實際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金額與預期不致,應如何處理?

1.請檢查您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有誤。

2.與扣繳義務人確認是否存在其錄入金額錯誤或未及時下載您填報的扣除信息等問題。

3.在您與扣繳義務人均填寫正確的情況下,可進步諮詢專業人士或稅務機關。

5.在「個人所得稅」APP上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可以修改嗎?

納稅人在「個人所得稅」APP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若相關信息填報錯誤或者年度內發生變更的,無論扣繳義務人是否已經辦理過扣繳申報,均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進行修改。

6.公司為我申報的信息我能修改嗎?我申報的信息公司能夠修改嗎?

您申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您的扣繳義務人只可以查看不可以修改。扣繳義務人為您申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您可以修改,您修改之後,扣繳義務人不可以再次修改。

編輯:奚宇軒

資料:中國政府網

*轉載請註明來自上海楊浦官方微信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089fe924cab359e3c75cc0fc08d3b9a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