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路安保險代理違法遭罰 中國鐵路總公司全資持股

2020-04-15     中經網財經

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5日訊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昨日公布的中國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2020年第14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贛銀保監罰決字〔2020〕14號)顯示,江西路安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路安保險」)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超出核准的經營區域從事業務活動。

中國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第七十三條規定,對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的行為罰款10萬元;對超出核准的經營區域從事業務活動的行為給予警告,罰款3萬元。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江西路安保險為南昌鐵路旅遊酒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南昌鐵路旅遊酒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為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為中國鐵路總公司全資子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第七十三條規定: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國保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

(一)超出核准的業務範圍、經營區域從事業務活動;

(二)超出被代理保險公司的業務範圍、經營區域從事業務活動;

(三)與非法從事保險業務或者保險中介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發生保險代理業務;

(四)未按規定管理、使用保險公司交付的各種單證、材料。

以下為原文: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0-k0fHEBiuFnsJQVNfR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