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投保4年交了20000保費,突發腦中風卻遭拒賠:你4年前就有病

2019-11-29   掌上保

對普通家庭而言,他們最擔心的一件事莫過於疾病和意外降臨到自己身上,因為一旦這些事情發生,他們必然將面臨沒錢治療的窘境。但也不乏一些人能夠做到未雨綢繆,在這些事情到來之前,提前購買一些保險。

但買保險不是件小事,萬一出險之後,遇到被拒賠的情況,又該怎麼辦呢?那麼接下來我就以一個案例,教大家一些,我們在理賠時經常會用到一些實用技巧,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真實案例

2014年4月,女子陳某在當地一家大型保險公司內購了一份保額10萬元的分紅重疾險,一年保費5000元。從簽訂合同開始,一直到2018年,陳某沒有斷繳過一次保費。然而,就在2018年5月中旬的某天,事故發生了。陳某在工作期間,突然全身抽搐、口吐白沫,經醫院診斷報告顯示,陳某症狀屬於因腦補缺血導致的「腦中風」,目前需要儘快接受治療。

事情發生後,丈夫何某便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希望保險公司能夠按約定賠付保險金,但遺憾的是,儘管何某多次要求重審,保險公司最終還是以「未如實告知」為由,拒絕了他的賠償。

何某不服,雙方在法院進行辯駁。

二、案例分析

我們都知道,正常情況下,只要交了保費並出現合同約定的理賠病種,保險公司就應該理賠,但為什麼保險公司沒有這樣做呢?難道他們在故意拒賠?

其實不然,對於拒賠的說法,工作人員解釋到,陳某早在2014年投保重疾險的時候,就已經有過一次「子宮腫瘤、慢性宮頸炎」的住院治療記錄,但有關住院記錄的這些重要信息,陳某並沒有在投保之前詳細說明,嚴重影響了保險公司的承保決定,屬於故意隱瞞過往病史,所以即便陳某正常出險,保險公司也可以不用理賠。

但對於保險公司的說法,法院並不認同,法院認為,陳某雖然存在故意隱瞞的行為,但根據《保險法》中「兩年不可抗辯原則」,即投保超過兩年,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合同,而應照常承擔賠付保險金的責任。

其實像陳某這種獲賠成功的情況,在現實生活中還是較為少見的,而且很多時候還會觸及到法律。因此,我們作為普通消費者,要想在出險後順利獲賠,在購買保險之前,就要多掌握一些實用的投保技巧。

三、關於重疾險投保,我有幾點建議

(1)保障額度要足夠

其實從上文中,我們可以發現,雖然陳某成功獲賠,但她所拿到的金額最多也只有10萬元,10萬對於一場大病而言,實際起到的作用並不大。所以保哥在此建議,大家在購買重疾險之前,一定要在自己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量選擇保額更高的產品。

(2)健康告知要重視

很多保險糾紛的產生,無外乎就幾個原因,比如不在保障範圍內、沒達到理賠要求買錯保險、未如實告知,而在這些原因中,「未如實告知」最為常見。如實健康告知是每個人投保之前必做的一件事,但有些人總會抱有僥倖心理,認為只要不說,保險公司就查不到。

其實這種想法是完全錯誤的,等到你真正出險時,保險公司就會通過調查各大醫院的病歷,如果被查到你故意故意隱瞞,那很有可能會被保險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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