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在超市發現了一款標識著「沃爾瑪」商標的礦泉水,出品方卻不是我們熟悉的零售巨頭沃爾瑪,而是河南中沃實業有限公司。
據了解,這款「沃爾瑪」牌礦泉水已經在市面上存在很長一段時間了。其生產方河南中沃實業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濟源宮殿酒業有限公司,成立於1998年10月。
該公司原本從事酒類生產,但由於市場不景氣,開始涉足飲料,隨後河南省沃爾瑪飲料有限公司成立。
河南沃爾瑪於1999年申請,2000年獲得32類和33類「沃爾瑪」文字、圖案、標誌註冊許可,之後又提交了29類和30類商標註冊申請。
2000年-2003年期間,河南沃爾瑪投入7000萬元進行廣告宣傳和促銷,「沃爾瑪」礦泉水年銷額過億,很快成為河南飲料市場冉起的一顆新星。
而彼時的美國沃爾瑪,卻因為中沃搶先註冊「沃爾瑪」商標,導致其在河南無法註冊,投資也受到影響。
2003年,美國沃爾瑪以享有「沃爾瑪」在先商號為由對河南沃爾瑪註冊的第32類「不含酒精飲料」的「WOERMA沃爾瑪及圖案」商標提出爭議裁定申請。
由於商評委的工作量很大,美國沃爾瑪的爭議裁定申請一直沒有結果。在這段時間裡,沃爾瑪也沒閒著,一直以跨國公司的身份進行施壓,導致河南沃爾瑪成為國家打擊「傍名牌」的對象之一。
直至2011年6月,這場「沃爾瑪」商標爭議才有結果,國家工商總局商評委支持美國沃爾瑪的請求,撤銷河南沃爾瑪擁有的「沃爾瑪WOERMAA及圖」商標。
河南沃爾瑪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北京中院於2011年12月20日作出判決,撤銷商評委作出的商標爭議裁定,也就是間接承認河南沃爾瑪對「沃爾瑪WOERMA及圖」商標的所有權。
在這場跨越近十年的商標糾紛中,沒有所謂真正的贏家。美國沃爾瑪因為商標被搶注,影響了業務發展;河南沃爾瑪在美國沃爾瑪的打壓下,一度面臨倒閉的風險,後面不得已只能淡化「沃爾瑪」品牌,啟用「中沃」商標,又將企業名稱改為河南中沃實業有限公司,可見商標對企業來說非常重要。
小編溫馨提示,商標註冊,講究先注先得。如果您想創業,記得要提前註冊商標,不要像沃爾瑪一樣,花了很多年去解決商標問題,不僅消耗大量的時間、精力,還得不償失。總而言之,提前保護商標,不要讓人有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