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重新調查男生踹傷猥褻男一案,男生被解除刑拘

2020-08-27     職場趣談

原標題:警方重新調查男生踹傷猥褻男一案,男生被解除刑拘

近日在湖南永州,17歲的女學生李某在一商場內遭52歲男子雷某猥褻,18歲的男生胡某看到這一情況,上前幫忙制服雷某。期間,為了防止雷某逃跑,胡某不慎將其踢傷。正是因為胡某將雷某踢傷,胡某被警方刑拘。胡某的父親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哭訴,但是猥褻男要求索賠20萬,早知道兒子要被拘留,砸鍋賣鐵也要給他20萬。

據悉,事發當天,17歲的李某在商場內購物時,被一名男子用肘部故意碰觸到了胸部,旁邊的18歲男生胡某發現後,將雷某控制住。在陪同李某查詢監控錄像,確認雷某的犯罪事實時,為了防止雷某逃跑,胡某踢了雷某,雷某倒地。

同時,李某報了警稱自己被雷某猥褻。警方趕到現場後,通過監控錄像還有胡某的證言,確定了雷某的猥褻行為,雷某本人也承認了。經調解,雷某表示願意給李某300元補償金,雙方就不要繼續深究了。

本以為事情到這裡就結束了,沒想到,胡某卻因此惹上了牢獄之災。回到家後,雷某稱自己身體難受,便到醫院檢查,雷某身上3處骨折,他稱自己是由於胡某的踹倒才受傷的。雷某聯繫了胡某,胡某的家人為其支付了1萬元的手術費。

雷某還報了警,要求胡某一家賠償20萬的損失費用。因為數目問題,雙方沒有協調一致,胡某因涉嫌故意傷人,被警方刑拘。隨著事件在網絡上的發酵。

目前從永州市公安局獲悉,對近日網民關注的「男學生踹傷猥褻男」案,該局高度重視,已責令冷水灘分局撤銷案件,立即解除對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級由市公安局重新調查。對雷某某猥褻他人的違法行為,冷水灘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行政拘留15日。

其實大家不解的理由很明確,鼓勵好人見義勇為,法律即便不能獎賞好人,也應當給予好人應有的保護。

本案中,襲胸男子雷某不跑,胡某不會踢出那一腳,沒有傷害的故意,能算故意傷害嗎?

雖然雷某受傷是事實,但是處理這類案件不能只看到結果而忽略了過程。

不是誰先報警,誰就有理,也不是誰受了傷,誰就是弱者。

如果讓見義勇為者出手相助前為可能造成了後果患得患失,這確實是難為人。因為時間的緊迫性,根本沒有思考的空間。

我們期待該案最終能有一個公平正義的結果,畢竟法不容情,但也絕對不能讓善良的人寒了心。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y_uNLnQBeElxlkkacDz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