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東莞市珠江禁漁的公告

2020-02-26     中國水產養殖網

一、禁漁時間:2020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

二、禁漁區:我省禁漁區為珠江幹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網及重要獨立入海流。

根據《國務院關於廣東省海洋功能區劃的批覆》(國函[2008]10號)規定和省有關文件精神,我市禁漁區:流經我市的東江及其支流。禁漁範圍為南至東江入海口〔即:東江北幹流東江鐵路大橋(23°03′55.79″N、113°32′20.69″E)、淡水河漳澎水閘(22°59′19.79″N、113°34′22.83″E)、東江南支流沙田遊艇俱樂部(22°56′2.91″N、113°36′41.92″E)河口分界線〕,北至與惠州交界處。

三、禁止類型。除休閒漁業、娛樂性垂釣外,在規定的禁漁區和禁漁期,禁止所有捕撈作業。因養殖生產或科研調查需要采捕天然漁業資源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規定,經省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四、禁漁要求。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內,全市內陸捕撈漁船全部做到「船回港、網封存、證集中」。

凡違反者,由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漁政監督管理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予以處罰。

東莞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2月22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uudzgnAB3uTiws8K2gQ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