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為國足浴血奮戰卻得不到足協認可!球迷:足協太讓人寒心了

2020-01-02     全球體育

足協限薪令中對國腳球員進行了重點關照,足協明文規定國內球員頂薪為稅前1000萬,國腳可以以浮動20%,達到1200萬(不含俱樂部財務約定指標中規定的獎金)。那麼如何認定國腳身份,就成為了足協下一步工作重點。如果只要進了國足集訓名單,就能被算作國腳享受以浮動20%,達到1200萬(不含俱樂部財務約定指標中規定的獎金)的待遇。那麼符合這個條件的球員就太多了。

另外有些球員為了享受到國腳年薪可以浮動20%的待遇,這些球員完全可以走一些捷徑,只要進了國足集訓名單就行了。所以為了杜絕某些球員走捷徑進國足集訓鍍金,足協對國腳身份進行了認定。照中國足協的政策解釋,「國家隊球員以當年世界盃、亞洲杯及世界盃預選賽、亞洲杯預選賽的每場最終報名名單為準。」這成為衡量國腳身份的唯一標準。

這個新政有一個最大漏洞,如果足協只以當年世界盃、亞洲杯及世界盃預選賽、亞洲杯預選賽每場最終報名名單為準,那麼國足以後踢東亞杯和A級熱身賽球員由於得不到國腳身份認定,他們還會在東亞杯和A級熱身賽上拼盡全力嗎?以國足選拔隊參加東亞杯為例,劉殿座、李昂這些球員都在東亞杯為國出戰,並且在比賽中拼盡全力表現不俗。

如果按足協對國腳身份的認定,這些為國足參加東亞杯的球員就不能算是國腳,享受不到國腳應有的年薪浮動20%待遇,這對於為國足在東亞杯浴血奮戰的球員就太不公平了。另外國足之後為踢好大賽,肯定還會相應的組織熱身賽。那麼熱身賽中出場的球員,不能算是國腳,這些球員還有動力在這些熱身賽中好好表現嗎?

足協規定「國家隊球員以當年世界盃、亞洲杯及世界盃預選賽、亞洲杯預選賽的每場最終報名名單為準。」符合這些標準的球員,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的國腳。那麼參加東亞杯和國足A級熱身賽的球員,有什麼動力在比賽中全力以赴?這就意味著之前在東亞杯為國足浴血奮戰的球員付出等於是沒有得到認可,顯然是不合理的。足協應該規定凡是在國足A級賽事中亮相的球員就是國腳,這樣才能保證球員為國出戰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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